人民文学出版社$周海婴:顶着父亲的光环,虽然鲁迅之子的头衔很重,但他担得起( 四 )


于是,周海婴声明反对设置“鲁迅文学基金”,主张对父亲的著作稿酬“保留自己的支配权”。
1981年9月2,中国国家出版局要求人民文学出版社和中国青年出版社,满足周海婴的要求,除上缴国库的4万元,其余30万付给周海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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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海婴对处理结果不满意,认为理应归还4万元,而且应当继续结算1958年以后的稿酬。
另外,1981年年底,未经周海婴同意,《鲁迅全集》被译成日本出版,日方打算支付21万外汇人民币作为版税,周海婴不同意,多方协调无果。
1986年6月28日,周海婴一纸诉状,以“人民文学出版社侵犯个人合法权利”为由,将出版社告上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要求理赔40197元稿酬和利息,追索日方出版鲁迅著作的稿酬。
1988年6月23日,法院下达判决:一、人民文学出版社支付周海婴297.6元鲁迅著作稿酬;二、驳回周海婴其他诉讼请求。诉讼费422元由周海婴负担。
显然,周海婴不能接受,继而上诉到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1989年12月12日,法院一锤定音:人民文学出版社须向周海婴补开捐赠书,另行支付1242.2元鲁迅首发作品稿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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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此,鲁迅文稿版权诉讼案持续时间长达八年,官司持久战帮他赢得稿费,代价是名誉受损。期间,多家媒体纷纷立说:鲁迅后代无能无才,最大的用处怕是争回钱财。
报社杂志播下恶种,不断扩大该事影响力,加深世人对周海婴的负面印象:鲁迅之子很爱钱,为争取钱财无所不用其极。
战火越烧越旺,人们竟然怒言:周海婴不配做鲁迅的儿子!惟沉默是最高蔑视,周海婴一直缄口不言,不做任何解释,他知道:如果解释有用,何至于此?
面对问题,周海婴勇敢面对,不会逃避,当年长子周令飞与台湾女子结婚,世人要他断绝父子关系,周海婴仍然顶住压力不予理睬。这些年,横眉冷对千夫指的架势,与父亲无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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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周海婴出版《鲁迅与我70年》,自述多年来难以言明的艰辛,他对自己没有遗传到父亲的善文、书法基因感到遗憾,但是也很高兴能够秉承父亲愿景,有机会在无线电技术领域精耕细作。
为解开这场长达70多年的误会,周海婴在书中附上学生时期优异的成绩单,是天才或是白痴,结论不言自明:就算与父亲走的路大不相同,可骨子里的坚定信念与严谨求实的工作作风是一脉相称的。
一个始终不被善待的人,最能识别善良,也最能珍惜善良。除去攻克无线电技术的一道又一道难关,周海婴还对父亲留下的文学遗产倾注大量心血,加强维护与推广,把最真实的鲁迅推向众人面前。另一方面,他时常参观鲁迅中学,用切身行动弘扬鲁迅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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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周海婴在北京逝世,人死如灯灭,始于父亲光环的审判偃旗息鼓,那些尖牙利嘴的人始终没有给他送去道歉,反倒是上海作家协会副主席赵丽宏感慨过:“鲁迅之子的头衔很重,但他担得起。”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路要走,条条大路通罗马,路路各不相同。汝之蜜糖,乙之砒霜。某个人的正确之路,对另一个人却可能是错的。
鲁迅是中国近代史上诸多领域的集大成者,如果他一生的荣耀与光环,可以准确无误地套用在另一个人—周海婴身上,那么这不仅是可怕的,也是可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