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的巡抚本来没有兵权,为何后来权利会那么大?( 二 )


剩下没有获得兼本省提督的省份,到了嘉庆年间,安徽省获得了这个待遇 。嘉庆八年(1802年),因为江南提督驻在江苏省的松江府,对于安徽有点远 , 嘉庆就让安徽巡抚管本省绿营兵 , 给予提督衔 。
闽浙总督治下的浙江,两广总督治下的广西,分别在1841年(道光二十一年)、1842年获得统管本省绿营兵的权力 。
陕西巡抚的情况比较特殊 。
陕西处在大西北和中原、云贵川的结合处,战略地位特殊,始终没有获得该权力 。有什么事,还是由提督出面 , 巡抚只是围观吃瓜的 。
咸丰以后 , 天下大乱,西北也乱如一锅粥 。在此种情况下,咸丰十年(1860年)六月,咸丰帝给予陕西巡抚部分管兵权 。但是,清廷深知陕西的重要性 , 所以,陕西巡抚的这个“部分管兵权”意义并不大 。首先,陕西巡抚不能兼陕西提督 , 有什么事 , 还是要经过陕甘总督和陕西提督的同意 。
你会说还有很多省在此时并没有获得本省兵权 , 比如江苏、湖南等省 。没错,但是,这些省的巡抚,自咸丰以来多是立下军功的汉人 。朝廷得罪不起这些人,让这些省内并不驻总督衙门的省,获得了很多只有总督才有的权力,实际上就是总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