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的粮长制具体指的是什么?粮长制介绍

还不知道:明朝的粮长制具体指的是什么?简单来说,粮长制是明朝在各州县设置的由粮长负责征解税粮的制度 。下面历史资料小编就为大家带来详细的介绍,一起来看看吧!
先行于各州县设置的由粮长负责征解税粮的制度 。始创于洪武四年(1371) 。其法,每州县按收集粮额分成若干粮区,区设粮长 。先行于南直隶属和浙江 , 江西,有漕各省曰漕运粮长,其他各省曰赋役粮长,苏,松等府兼征白粮的州县专设白粮粮长 。10月初粮长先在粮后为政府划分 。
行粮长制的目的,在于杜绝官吏之侵渔 。取缔豪右包揽 , 便于民户就地交纳,以保证赔偿 , 杜绝中饱 。明初,粮长除征解税粮外,还具有基层政治首领的地位,职权为率同里长丈量土地,编造鱼鳞图册和黄册制度,劝导农民耕种生产 , 检举逃避税粮人户,呈报灾荒和的免税,揭发不法官吏和地方顽固等 。

明朝的粮长制具体指的是什么?粮长制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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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地区粮长还兼掌听辩理狱之权 。后粮长职权逐渐缩?。鲇谒傲傅恼鹘?。宪宗成化(1465?1487),漕运改行兑付运,解运由卫所军担任,故漕粮长只负责税粮的催征,而江浙兼征白粮州县仍由粮长征收解运 。
关于粮区的划定,有漕浙江萧山县,宣德年间(1426?1435)平均州县原以纳粮千年石至一万石为准 , 但也有少至几百个石者 。
每区法定十六里;安徽怀宁县 , 嘉靖年间(1522?1566)平均每区仅辖六里,江苏上元县则平均每区划分二十一里 。管辖区既大,粮额自多,征收税粮任务繁重 , 粮长以下乃采行里甲分段负责制,由里甲催征 , 粮长收解,州县监收 。粮区并设收集解运等机构 。下设知数(司计算)一人,斗级二十人,粮米运夫约千人 。
【明朝的粮长制具体指的是什么?粮长制介绍】运粮时 , 政府委官一人协运,粮长先到京师领取勘合,然后还乡办粮 , 督同化长甲首运粮交仓 。成化年间改行兑运,裁撤运夫 , 虽粮长催征制依旧 , 但运输制度已有了改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