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给各位分享土地法律咨询的知识,其中也会对土地法律咨询解答案例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土地确权要咨询什么部门?进行土地确权可以咨询当地的土地管理部门 。已退耕还林、退耕还草并取得林权证和草地证的耕地;农户没有与发包方签订土地承包协议私自开垦的荒地和未利用地;尚处于***状态的土地不能确权 。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四条国家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 。不动产登记遵循严格管理、稳定连续、方便群众的原则 。不动产权利人已经依法享有的不动产权利,不因登记机构和登记程序的改变而受到影响 。《土地管理法》第十二条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 。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
土地投诉的电话1、国土资源全国统一举报电话12336,受理对违法用地情况、违反土地资源管理的情况的举报监督 。
2、直接打电话给12336举报,或者进入链接填写资料即可举报:土地违法举报 。
扩展资料:
土地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三条 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是中国的基本国策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全面规划,严格管理,保护、开发土地资源,制止非法占用土地的行为 。
第四条 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 。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 。
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 。
第十九条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按照下列原则编制 。
1.严格保护基本农田,控制非农业建设占用农用地 。
2.提高土地利用率 。
3.统筹安排各类、各区域用地 。
4.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土地的可持续利用 。
5.占用耕地与开发复垦耕地相平衡 。
扩展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国土资源

文章插图
土地法律咨询你这个问题涉及到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根据流转双方需要可以采取不同的形式进行,其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
(一)转包 。转包是指承包方将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以一定期限转给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其他农户从事农业生产经营 。转包后原土地承包关系不变,原承包方继续履行原土地承包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接包方按转包约定的条件对转包方负责(承包方将土地交他人代耕不足一年的除外) 。
(二)出租 。出租是指承包方将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权以一定期限租赁给他人从事农业生产经营 。出租后原土地承包关系不变,原承包方继续履行原土地承包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承租方按出租约定的条件对承包方负责 。
(三)互换 。互换是指在承包方之间为方便耕作或者各自需要,对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承包地块进行交换,同时交换相应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
(四)转让 。转让是指承包方有稳定的非农职业或者有稳定的收入来源,经承包方申请和发包方同意,将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让渡给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农户,由其履行相应土地承包合同的权利和义务 。转让后原土地承包关系自行终止,原承包方承包期内的土地承包经营权部分或全部灭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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