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是一种基本人格权利 。隐匿、毁弃或者非法开拆别人信件,侵犯公民通信自由权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隐匿、毁弃或者非法开拆别人信件,次数较多或数量较大的;隐匿、毁弃或者非法开拆别人信件,致使别人工作、生活受到严重妨害或身体、精神受到严重损害的;非法开拆别人信件、涂改信中内容,或者张扬别人隐私、侮辱别人人格、破坏别人名誉的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五十三条 邮政工作人员私自开拆或者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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