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服务标准-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二 )


三、签订合同的注意事项 。在实践中,物业的销售及业主人住是持续的过程 。这个阶段要求2/3以上投票权的业主投票形成业主大会决定是不现实的 , 而这个阶段的物业管理服务又是必需的 。因此,为了避免在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之前出现物业管理的真空,明确前期物业管理服务的责任主体,规范前期物业管理活动,《物业管理条例》明确地规定前期物业管理服务由建设单位选聘物业服务企业 。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依法订立租赁合同 。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双方约定 , 一般应当包括以下内容:房屋租赁当事人的姓名(名称)和住所;房屋的坐落、面积、结构、附属设施,家具和家电等室内设施状况;租金和押金数额、支付方式;租赁用途和房屋使用要求;房屋和室内设施的安全性能;租赁期限;房屋维修责任;物业服务、水、电、燃气等相关费用的缴纳;争议解决办法和违约责任 。因而,可以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就需要注意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