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病假条范文_如果公司规定只有三个月的病假,即使有医院开具的...

病假条范本员工病假条范本:
尊敬的领导:
我因为身体不舒服,前往医院检查,经医生诊断,腰椎间盘突出,需要休息两个月,为此,特请假两个月,手头虽有未完成工作任务,但时间还来得及,待我身体痊愈,一定加倍努力工作,完成全部工作,特请领导批准 。
附:医院诊断证明
此致
敬礼!
请假人:
__年__月__日
一般人事部门都会有病假单的 。领去填就好了 。记得附上病例 。
用人单位去医院核实病假条真伪被医院拒绝,理由是...单位或其他个人需要调取患者病案资料,由此会涉及患者隐私 , 根据《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等一些法规,医院都有类似如下规定:
1、申请人为患者本人,应携带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户口簿) , 经医院医务科批准,可到医院病案室查询本人的有关病案资料 。
2、如患者本人无法亲自来医院,应书写委托书委托代理人,持患者的身份证复印件和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单位介绍信等) , 经医院医务科批准,可到医院病案室查询患者的病案资料 。
3、公安、检察、保险、法律等机构申请人应持有效身份证件、单位介绍信、患者委托书,经医院医务科批准可查询患者病历资料 。
4、医院病案室依照卫生部所颁布的《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申请人在?。≡翰∪嘶蚱浯砣瞬檠蚋从∮泄夭±柿喜⒏钦?,按规定收取工本费 。
因此,常理上而言 , 当你真正需要医院应配合单位去核实病假条真伪的话,可根据第2个规定,查询相关病历 , 以确定是否有需要开取病假,当然前提是通过员工本人同意方可实施,至于用人单位 。
此外,由于一般医院只有住院才会留存详尽住院病案记录外 , 而一般非住院治疗病例,只有挂号了的就诊 , 其医保消费情况才会录入电脑数据库当中,而且只是简单的就诊记录(如果患者仅是开取处方后再去院外药房消费,就没有任何有用记录了),而且通常开处病假条又并不会记录在案 , 故而欲通过此法查询真伪时,结果常常只能通过这些可能的、有限内容的记录来判断病情是否真需要开处病假 。
扩展
谢谢指导 。我的意思是要求医院仅仅对病假条本身的真伪进行核实,比如病假条上的章是否是该医院的、医生签名是否真实、如果医院对病假条有登记的话是否有记载、除此之外开病假的当天挂号情况等等 。而不是要核实根据病情医院是否有必要开此病假条 。

补充
可能我的表述不够清楚,让你理解上产生歧义 , 你想要知道员工的病假条是否是医院开具,首先要从病假条内容上来判断,然后再根据反映的情况针对性地去院方核实病历,但如果没有患者本人的授权,显然无法以正式渠道从院方得到配合 。
当然了,如果用人单位觉得在这上面值得花些代价 , 可通过院方内部关系,从病理病案统计数据中心调取有关资料,在今天严重缺乏监管的中国,也不失为一种方法,但就多数用人单位而言 , 在向资本密集型转变的今天,很少有单位会在这上面浪费时间 。
参考资料:《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等
医院里的病假条,最长能开多久?(急,在线等!!!)拜托...这得根据患者病情来定假如腰间盘出抑郁症一些慢性病时间就可以久一点
我从医院找了个熟人拿了张病假条自己写可以不病假条是医学诊断证明书,应由职工本人到用人单位指定的医疗机构 , 经执业医师检查后出具,自己填写涉嫌伪造医院公文 , 是违法行为,病假条不具有法律效力,用人单位可以按旷工处理 。
《执业医师法》
第二十三条 医师实施医疗、预防、保健措施,签署有关医学证明文件,必须亲自诊查、调查,并按照规定及时填写医学文书,不得隐匿、伪造或者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 。
劳动部、 国务院经济贸易办公室、 卫生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中华全国总工会
《关于加强企业伤病长休职工管理工作的通知》
劳险字〔1992〕14号
二、要坚持和完善企业伤病职工的休假和复工制度 。职工因伤病需要休假的,应凭企业医疗机构或指定医院开具的疾病诊断证明,并由企业审核批准 。伤病职工需要转入长休的,根据企业医疗机构或指定医院开具的疾病诊断证明,由企业劳动鉴定委员会(小组)作出鉴定,经企业行政批准 。
医院病假条怎么写啊 前几天有点发烧 懒得去医院 后...因身体不适,去医院检查,须请假一天,请领导批准 。
你可以问问你的主管问问?。?怎么填?。蛱烨氲募? ,今天给主管假条都不晚 , 主管他是每个月收一下他所负责的这么多员工的请假等具体事项,因为每个月你们公司财务处要审核你们这一个月以来的上班情况,给你发相应的工资,所以今天问他怎么填都不晚,既然今天他给你说怎么填,填好了,也不一定上交公司财务处的 , 上面的模板应该可以的,一般公司都会公用的,可能每个公司具体细分的要求不一样,你在问问 。
希望对你有帮助,能我的建议 , 谢谢 。
扩展
就是医院诊断证明 没写过这玩意

补充
你没有问你主管吗?毕竟每个公司的具体情况不一样,
还有呢,你只请一天假,而且你所在的工位又不是特别的重要的话,就按我第一条跟你说的写就行?。?也不用写病案号,什么县级医院以上的证明等(除非你公司有这样严格的规定)

如果公司规定只有三个月的病假,即使有医院开具的...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

医院病假条范文_如果公司规定只有三个月的病假,即使有医院开具的...

文章插图
扩展资料:
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劳部发[1994]479号)等有关规定,任何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企业应该根据职工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一定的医疗期 。
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时,企业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也就是患病或非因工负伤职工的病假假期 。
该规章对医疗期的期限作了具体规定 。1951年政务院颁布的《劳动保险条例》和1953年原劳动部发布的《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1995年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支付问题作了规定 。
具体内容有:
(1)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
(2)除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劳动者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 , 劳动,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期满为止 。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病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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