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

期货经纪公司的风险控制、结算、客服岗位分别的职责和主要工作内容都是什么?风控,主要职责控制客户资金的风险 , 需要非常熟悉交易所的交易规则及期货公司的风控管理办法 。
结算,对接交易所、保证金监控中心、期货公司、客户之间的来往账目结算,每日收盘后都要理清各方面的账目关系 。
客服,为客户解答各方面的问题,期货基础知识,交易规则 , 行情分析等等等等,需要的能力是几个岗位中最高的 。
经纪人,开发客户的 , 联系客户,让客户对期货投资产生兴趣,从而来公司开户,并为客户进行各方面的服务 , 是联系期货公司与客户之间的桥梁 。

至于你所说的工作强度的问题,1周工作5天,有能者居之,不能胜任此项工作的,会比较辛苦,而且薪水也很低 。

指出下列哪些是法,哪些不是法,并说明理由 。(1)国务院制定的《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 (2)全【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只有第二条是法,因为法必须是人大通过的才可以,其他都不是 。就好像国外议会通过的才具有法律效力 。

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的第十一章 附 则第一百零一条本办法下列用语的含义:(一)“上市”是指证券发行人经批准后将其证券在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二)“上市公告书”是指上市公司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于其证券上市前,就其公司及证券上市的有关事宜,通过指定的报刊向社会公众公布的信息披露文件 。(三)“上市费用”是指上市证券的发行人按照证券交易所的业务规则,就其证券上市向证券交易所交纳的费用 。(四)“上市推荐人”是指由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协助证券发行人申请其证券上市的证券交易所正式会员 。(五)“席位费”是指证券交易所会员按照证券交易所章程、业务规则向证券交易所交纳的交易席位使用费 。(六)“证券交易所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证券交易所的理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各专门委员会委员 。(七)“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是指由证券交易所设立的,不以营利为目的,为证券的发行和在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活动提供集中的登记、存管、结算与交收服务的证券中介服务机构 。本办法未作定义的用语的含义 , 依照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中的定义确定 。第一百零二条本办法由证监会负责解释 。第一百零三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 1996年8月21日证券委公布的《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
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的第二章 证券交易所的设立和解散第六条 设立证券交易所,由证监会审核,报国务院批准 。第七条 申请设立证券交易所,应当向证监会提交下列文件:(一)申请书;(二)章程和主要业务规则草案;(三)拟加入会员名单;(四)理事会候选人名单及简历;(五)场地、设备及资金情况说明;(六)拟任用管理人员的情况说明;(七)证监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第八条 证券交易所章程应当包括下列事项:(一)设立目的;(二)名称;(三)主要办公及交易场所和设施所在地;(四)职能范围;(五)会员的资格和加入、退出程序;(六)会员的权利和义务;(七)对会员的纪律处分;(八)组织机构及其职权;(九)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任免及其职责;(十)资本和财务事项;(十一)解散的条件和程序;(十二)其他需要在章程中规定的事项 。第九条 解散证券交易所,经证监会审核同意后,报国务院批准 。
我国现行证券交易管理办法颁布于哪一年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 第 4 号 现发布《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
主 席 周小川
二00一年十二月十二日

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的第六章 证券交易所对会员的监管第四十条 证券交易所应当制定具体的会员管理规则 。其内容包括:(一)取得会员资格的条件和程序;(二)席位管理办法;(三)与证券交易和清算业务有关的会员内部监督、风险控制、电脑系统的标准及维护等方面的要求;(四)会员的业务报告制度;(五)会员所派出市代表在交易场所内的行为规范;(六)会员及其出市代表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七)其他需要在会员管理规则中规定的事项 。第四十一条 证券交易所接纳的会员应当是有权部门批准设立并具有法人地位的境内证券经营机构 。境外证券经营机构设立的驻华代表处 , 经申请可以成为证券交易所的特别会员 。特别会员的资格及权利、义务由证券交易所章程规定 。第四十二条 证券交易所决定接纳或者开除会员应当在决定后的5个工作日内向证监会备案;决定接纳或者开除正式会员以外的其他会员应当在履行有关手续5个工作日之前报证监会备案 。第四十三条 证券交易所必须限定交易席位的数量 。证券交易所设立普通席位以外的席位应当报证监会批准 。证券交易所调整普通席位和普通席位以外的其他席位的数量,应当事先报证监会批准 。第四十四条 证券交易所应当对会员取得的交易席位实施严格管理 。会员转让席位必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管理规定由交易所审批 。严禁会员将席位全部或者部分以出租或者承包等形式交由其他机构和个人使用 。第四十五条 证券交易所应当根据国家关于证券经营机构证券自营业务管理的规定和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会员的证券自营业务实施下列监管:(一)要求会员的自营买卖业务必须使用专门的股票账户和资金账户,并采取技术手段严格管理;(二)检查开设自营账户的会员是否具备规定的自营资格;(三)要求会员按月编制库存证券报表 , 并于次月5日前报送证券交易所;(四)对自营业务规定具体的风险控制措施,并报证监会备案;(五)每年6月30日和12月31日过后的30日内向证监会报送各家会员截止该日的证券自营业务情况;(六)其他监管事项 。第四十六条 证券交易所应当在业务规则中对会员代理客户买卖证券业务做出详细规定,并实施下列监管:(一)制定会员与客户所应签订的代理协议的格式并检查其内容的合法性;(二)规定接受客户委托的程序和责任,并定期抽查执行客户委托的情况;(三)要求会员每月过后5日内就其交易业务和客户投诉等情况提交报告,报告格式和内容由证券交易所报证监会批准后颁布 。第四十七条 证券交易所每年应当对会员的财务状况、内部风险控制制度以及遵守国家有关法规和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情况进行抽样或者全面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上报证监会 。第四十八条 证券交易所有权要求会员提供有关业务的报表、账册、交易记录及其他文件、资料 。第四十九条 证券交易所会员应当接受证券交易所的监督管理,并主动报告有关问题 。第五十条 证券交易所可以根据证券交易所章程和业务规则对会员的违规行为进行制裁 。
证券资格考试试题求答案证券交易所的监管职能包括对证券交易活动进行监管,对会员进行监管以及对上市公司进行监管.所以此题选择AB 。
你可以参考这个网址: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 http://www.csrc.gov.cn/pub/newsite/xxfw/fgwj/bmgz/200803/t20080305_77998.htm
第五章、第六章和第七章的标题即是答案 。

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的第七章 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的监管第五十一条 证券交易所应当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具体的上市规则 。其内容包括:(一)证券上市的条件、申请和批准程序以及上市协议的内容及格式;(二)上市公告书的内容及格式;(三)上市推荐人的资格、责任、义务;(四)上市费用及其他有关费用的收取方式和标准;(五)对违反上市规则行为的处理规定;(六)其他需要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事项 。第五十二条 证券交易所应当与上市公司订立上市协议,确定相互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上市协议的内容与格式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规定,并报证监会备案 。交易所与任何上市公司所签上市协议的内容与格式均应一致;确需与某些上市公司签署特殊条款时,报证监会批准 。上市协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上市费用的项目和数额;(二)证券交易所为公司证券发行、上市所提供的技术服务;(三)要求公司指定专人负责证券事务;(四)上市公司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的报告程序及回复交易所质询的具体规定;(五)股票停牌事宜;(六)协议双方违反上市协议的处理;(七)仲裁条款;(八)证券交易所认为需要在上市协议中明确的其他内容 。第五十三条 证券交易所应当建立上市推荐人制度 , 保证上市公司符合上市要求,并在上市后由上市推荐人指导上市公司履行相关义务 。证券交易所应当监督上市推荐人切实履行业务规则中规定的相关职责 。上市推荐人不按规定履行职责的,证券交易所有权根据业务规则的规定对上市推荐人予以处分 。第五十四条 证券交易所应当根据证监会统一制定的格式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业务规则,复核上市公司的配股说明书、上市公告书等与募集资金及证券上市直接相关的公开说明文件,并监督上市公司按时公布 。证券交易所可以要求上市公司或者上市推荐人就上述文件做出补充说明并予以公布 。第五十五条 证券交易所应当督促上市公司按照规定的报告期限和证监会统一制定的格式,编制并公布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并在其公布后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处理 。证券交易所应当在报告期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 , 将检查情况报告证监会 。第五十六条 证券交易所应当审核上市公司编制的临时报告 。临时报告的内容涉及《公司法》、国家证券法规以及公司章程中规定需要履行审批程序的事项,或者涉及应当报证监会批准的事项,证券交易所应当在确认其已履行规定的审批手续后 , 方可准予其公布 。第五十七条 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证券交易所应当暂停上市公司的股票交易,并要求上市公司立即公布有关信息:(一)该公司股票交易发生异常波动;(二)有投资者发出收购该公司股票的公开要约;(三)上市公司依据上市协议提出停牌申请;(四)证监会依法作出暂停股票交易的决定时;(五)证券交易所认为必要时 。第五十八条 证券交易所应当设立上市公司股东持股情况的档案资料,并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对股东持股数量及其买卖行为的限制规定,对上市公司股东在交易过程中的持股变动情况进行即时统计和监督 。上市公司股东因持股数量变动而产生信息披露义务的,证券交易所应当在其履行信息披露之前,限制其继续交易该股票,督促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立即向证监会报告 。第五十九条 证券交易所应当采取必要的技术措施,将上市公司尚未上市流通股份与其已上市流通股份区别开来 。未经证监会批准,不得准许尚未上市流通股份进入交易系统 。第六十条 证券交易所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 , 保证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经理不得卖出本人持有的本公司股票 。第六十一条 上市公司应当建立上市公司信息统计系统,并按照交易所的要求及时报送、公布有关统计资料 。第六十二条 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未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行为,可以按照上市协议的规定予以处理,并可以就其违反证券法规的行为提出处罚意见 , 报证监会予以处罚 。第六十三条 证券交易所应当比照本章的有关规定,对其他上市证券的发行人进行监管 。
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的第三章 证券交易所的职能第十条 证券交易所应当创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保证证券市场的正常运行 。第十一条 证券交易所的职能包括:(一)提供证券交易的场所和设施;(二)制定证券交易所的业务规则;(三)接受上市申请、安排证券上市;(四)组织、监督证券交易;(五)对会员进行监管;(六)对上市公司进行监管;(七)设立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八)管理和公布市场信息;(九)证监会许可的其他职能 。第十二条 证券交易所不得直接或者间接从事:(一)以营利为目的的业务;(二)新闻出版业;(三)发布对证券价格进行预测的文字和资料;(四)为他人提供担保;(五)未经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第十三条 证券交易所上市新的证券交易品种,应当报证监会批准 。第十四条 证券交易所以联网等方式为非本所上市的证券交易品种提供证券交易服务,应当报证监会批准 。第十五条 证券交易所应当在其职能范围内制定和修改业务规则 。证券交易所制定和修改业务规则,由证券交易所理事会通过,报证监会批准 。证券交易所的业务规则包括上市规则、交易规则、会员管理规则及其他与证券交易活动有关的规则 。
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第五章 交易信息 5.1.1 本所每个交易日发布证券交易即时行情、证券指数、证券交易公开信息等交易信息 。5.1.2 本所及时编制反映市场成交情况的各类日报表、周报表、月报表和年报表,并予以发布 。5.1.3 本所市场产生的交易信息归本所所有 。未经本所许可,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使用和传播 。经本所许可使用交易信息的机构和个人,未经本所同意 , 不得将本所交易信息提供给其他机构和个人使用或予以传播 。5.1.4 证券交易信息的管理办法由本所另行规定 。5.2.1 每个交易日9:15至9:25开盘集合竞价期间,即时行情内容包括:证券代码、证券简称、前收盘价格、虚拟开盘参考价格、虚拟匹配量和虚拟未匹配量 。5.2.2 连续竞价期间,即时行情内容包括:证券代码、证券简称、前收盘价格、最新成交价格、当日最高成交价格、当日最低成交价格、当日累计成交数量、当日累计成交金额、实时最高五个买入申报价格和数量、实时最低五个卖出申报价格和数量 。5.2.3 首次上市证券上市首日,其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格为其发行价,本所另有规定的除外 。5.2.4 即时行情通过通信系统传输至各交易参与人,交易参与人应在本所许可的范围内使用 。5.2.5 根据市场发展需要,本所可以调整即时行情发布的方式和内容 。5.3.1 本所编制综合指数、成份指数、分类指数等证券指数,以反映证券交易总体价格或某类证券价格的变动和走势 , 随即时行情发布 。5.3.2 证券指数的编制遵循公开透明的原则 。5.3.3 证券指数设置和编制的具体方法由本所另行规定 。5.4.1 有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股票、封闭式基金竞价交易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公布当日买入、卖出金额最大的5家会员营业部的名称及其买入、卖出金额:(一)日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达到±7%的各前3只股票(基金);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的计算公式为: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单只股票(基金)涨跌幅-对应分类指数涨跌幅 。(二)日价格振幅达到15%的前3只股票(基金);价格振幅的计算公式为:价格振幅=(当日最高价格-当日最低价格)/当日最低价格×100% 。(三)日换手率达到20%的前3只股票(基金);换手率的计算公式为:换手率=成交股数(份额)/流通股数(份额)×100% 。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价格振幅或换手率相同的,依次按成交金额和成交量选取 。对应分类指数包括本所编制的上证A股指数、上证B股指数和上证基金指数等 。对第3.4.13条规定的无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股票、封闭式基金,本所公布当日买入、卖出金额最大的5家会员营业部的名称及其买入、卖出金额 。5.4.2 股票、封闭式基金竞价交易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异常波动,本所分别公告该股票、封闭式基金交易异常波动期间累计买入、卖出金额最大5家会员营业部的名称及其买入、卖出金额:(一)连续3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的;(二)连续3个交易日内日均换手率与前5个交易日的日均换手率的比值达到30倍,并且该股票、封闭式基金连续3个交易日内的累计换手率达到20%的;(三)本所或证监会认定属于异常波动的其他情形 。异常波动指标自公告之日起重新计算 。对第3.4.13条规定的无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股票、封闭式基金不纳入异常波动指标的计算 。经证监会批准 , 本所可以调整涨跌幅偏离值的累计比例 。5.4.3 本所根据第4.2.3条对证券实施特别停牌的,根据需要可以公布以下信息:(一)成交金额最大的五家会员营业部的名称及其买入、卖出数量和买入、卖出金额;(二)股份统计信息;(三)本所认为应披露的其他信息 。5.4.4 证券交易公开信息涉及机构的,公布名称为“机构专用” 。5.4.5 根据市场发展需要,本所可以调整证券交易公开信息的内容 。
10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 ,  ( )。买入卖出是场内交易的称呼
申购赎回是场外交易的称呼

当日买的基金,当日不能卖 , 但是可以赎回,D是对的

117.下列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开放式基金认购、申购、赎回业务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答案:ABD,根据规定,分析如下:
1、投资者可委托其指定交易的本所会员在本所交易时间内办理基金份额的认购、申购、赎回和转托管;上证所接收认购申报的时间为每个交易日的撮合交易时间(9:30至11:30,13:00至15:00)和大宗交易时间(15:00至15:30) 。A正确;
2、投资者认购开放式基金采用“金额认购”方式,即以金额填报认购申请 。投资者按“1元”认购价格申报,每笔认购金额必须是100元或其整数倍 。累加认购申报金额为100元或其整数倍,但单笔申报最高不得超过99,999,900元 。
B正确 。
3、上海证券交易所在基金管理人披露的基金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业务 。通过行情发布系统中的“最新价”揭示开放式基金前一交易日每百份基金份额净值;
不是面值 。C不选 。
4、在同一认购日可进行多次认购申报 , 申报指令可以更改或撤销,但认购申报已被受理除外 。
D正确 。

开放式基金交易方式有哪些一级市场交易也称为场外交易;二级市场交易称为场内交易 。
基金的交易有以下几种渠道∶
1.银行营业业所柜台
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和交通银行五大行,以及北京银行、广东发展银行、华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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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徽商银行、南京银行、宁波银行、平安银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上海银行、、兴业银行、招商银行、光大银行、民生银行、邮政储蓄银行、中信银行等等都代销基金,但各家银行代销的基金品种不尽相同 。多数基金同时在几家银行代销 。在银行买基金 , 应持身份证和银行卡在柜台先办理开户手续,然后就可立即买基金 。开户与购买可同时相继完成 。第二次申购同一家基金公司的其它基金,
就无需再开户 。如果要申购另一家基金公司的基金 , 则需要再开户,手续如上 。购买者需要填写(认)申购申请单,柜台营业人员办理完成后 , 会交给购买者一份开户单和(认)申购单据 。投资新手往往对上述单据特别重视,小心谨慎妥善保管 , 惟恐丢失了没有凭证 。实际上,妥善保管有好处,至少可以作为基金投资资料 , 不过单据丢失完全不会影响你的基金投资 , 银行的电脑记录了你的交易 。在赎回时根本不必出示单据,只需凭银行卡就可办理 。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办理了(认)申购就表示交易成功,银行卡上会被扣款 。但是也有万一(认)申购不成功的可能 。如果银行卡上没有扣款,肯定不成功;如果扣款了而(认)申购不成功,钱会退回到卡上 。为了确认是否成功,可在买进的次日到银行要求打一张“确认单” 。对于有基金投资经验者来说,这一步骤完全可以省却 。需要赎回基金时,可以持银行卡到银行柜台填写“赎回单”就可完成 。申购或赎回的价格按当日股市收盘后,基金公司在晚上公布的净值计算 。
银行买卖基金的交易时间为每个股市交易日的9:30-15:00 , 这个时段以外和股市非交易日(公休日与节假日)不能买卖 。
2.网银上买卖
利用开通网上银行的银行卡登录银行网站,可以买进该银行代销的所有基金 。具体操作步骤以交行为例,登录后点击“基金超市”,再点击“买基金”,选择基金公司和所要买进的基金,填上买进的金额,然后填上交易密码,点击“提交”即完成 。赎回时可以点击“持有基金查询”,在需要赎回的基金右侧点击“赎回” ,填上赎回的份额并确认就可 。其它银行的网银基金交易,操作也很简便,不再一一介绍 。
网银上申购与赎回基金,任何一天24小时内的任何时间都可以操作 。但是在交易日0:00-15:00办理完成的交易按当天的净值作为计算价格,在15:00-24:00和股市非交易日办理完成的交易按下一个交易日的净值作为计算价格 , 例如在周五15:00后办理完成的申购或赎回按下周一的净值作为计算价格 。在五一、国庆和春节等长价期间办理的申购或赎回,按节后股市第一个交易日的净值作为计算价格 。
商业银行网点众多,交易手续简单,是其他基金销售渠道无法比拟的 。但是很多老基民都有过这样的抱怨∶“每次办理基金业务都需要亲临银行网点 , 且需在工作日规定时间办理,占用了大量时间和精力 。有时因工作太忙,还错过了买卖的最佳时机 。”随着网上银行业务的逐渐普及,这种情况正在得到改观 。银行人士介绍,网上银行将为“基民”提供更直观、高效、快捷的网上基金交易,使您足不出户即可享受开放式基金买卖、查询等服务 。最初的网上银行基金交易平台,以满足基本的基金认购、申购、赎回、撤单、查询等业务为主要目标 。为推进网银的使用,各家银行对网银基金交易都有一定的优惠政策,认购、申购开放式基金可以享受手续费折扣 。
3.在基金公司网站交易,称为“直销” 。
目前除了中邮基金公司外,都开通了网站上“直销” 。投资者可凭身份证和银行卡,打开基金公司网站,依次点击“网上交易”、“开户”,按提示填写表格,就可完成开户手续 。操作非常简便,一般新手可以在10分钟内完成 。在交易时只要打开基金公司网站,点击“网上交易” , 填写你的身份证号码和交易密码登录后就可进行(认)申购或赎回 。在基金公司网站上交易的时间和计算净值,与在网银上交易完全相同 。
网银上买卖和在基金公司网站上交易,需要投资者有相应电脑设备和上网条件,具备较强网络知识和运用能力 。
应该特别注意的是,上述三种交易渠道都属于一级市场交易即场外交易,只能买卖开放式基金,而不能买卖传统封闭式和创新型封闭式基金 。
4.在证券公司开户交易
一般情况下,开放式基金的申购与赎回是在场外进行的,即通过基金管理公司及其代销机构办理开放式基金的认购、申购与赎回业务 。2005年7月13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开放式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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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申购赎回业务实施细则》;同年7月14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了《上海证券交易所开放式基金认购、申购、赎回业务办理规则(试行)》 。由此,我国开放式基金场内的认购、申购与赎回开始施行 。
投资者选择场内交易, 需要持身份证和银行卡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证券公司开户 。各家证券公司的开户流程大同小异,要填一些表格,有的还需要留下影像资料 。如果金开基金账户,只
能和银行营业业所柜台一样买卖开放式基金,手续费与银行营业业所柜台相同,但鉴于存在竞争,有的证券公司会有所优惠 。如果开股票账户,既可炒股也可像炒股那样买卖基金,股票账户的开户费要比基金账户高,但是有的证券公司可以免费 。开户后, 还需到银行办理开通银证转账手续,把证券公司会给的软件 , 回家安装,就可登录交易 。在交易时间内进行开放式基金的(认)申购、赎回,交易法则与在银行柜台相同 。对封闭式基金、ETF基金和LOF基金,可以进行二级市场交易即场内交易,采用竞价交易,以撮合价成交,收取不大于0.3%的佣金 。
证券公司一般都代销大多数基金公司产品,选择面较广,证券公司客户经理具备专业投资能力,能够提供良好分析建议,通过证券公司网上交易、电话委托可以办理基金的各种交易手续;资金存取通过银证转账进行,可以将资金从网银转到证券公司账户,或从证券公司转到从网银卡上 。
5.各个交易渠道的比较
对于初涉基金投资的新手,在银行柜台交易最为简单方便 。但是有两大缺点:⑴需要走上一段路 , 到银行排队 。⑵认购和申够手续费没有任何优惠 。(3)当天的交易必须在15:00前完成,计及排队填表的时间 , 最晚应该在14:30到银行,而在14:30-15:00,股市尾盘可能出现急剧变化,与14:30前的行情出入较大,致使与在去银行前的理想申购或赎回的指数点位不符 。需要注意的是,银行有推销基金的任务指标,往往会主动介绍买某只基金,不应盲从 , 应该买自己精心挑选的优秀基金 。在这方面,很多投资者都有过吃亏上当的经历和教训 。
对于基金认购、申购和赎回,使用网上银行的优越性很明显 。主要是基金交易时间往往是上班时间,为了交易跑银行 , 时间、精力也不行,更不方便 。网银上买卖比银行柜台在手续费上有优惠,省却了走到银行排队的劳累 , 省时、省力,可以在电脑上盯着股市指数的涨跌,在接近14:50左右时再成交,避免因尾盘剧烈波动造成的“高买低卖” 。需要注意的是,在股市大涨或暴跌之日,交易者陡然增多,可能导致网银拥堵而不能登录,解决的办法是在14:30前就登录网银,填写完成申购或赎回的表格,点击“最小化”保存,到14:50左右看股市指数没有大的变化再点击“确认”而完成交易 。
在基金公司网站直销交易,申购费率最低,最低可打4折,具有与网银上买卖同样的省时、省力等优点,但是拥堵现象可能更严重,解决的办法同网银上交易 。缺点是客户需要购买多家基金公司产品的时候,需要在各家基金公司逐一办理开户手续,投资管理比较复杂 。
在网银和基金公司网站上交易,都要求熟悉电脑操作,电脑要安装可靠的杀毒软件,不应在网巴等公共电脑上操作,不能泄露银行卡密码和交易密码 。初涉基金的新手往往对在网银和基金公司网站上交易以及二级市场交易即场内交易,没有任何文字凭据的安全性有所担心,实际上可以明确地税,只要遵循上述原则,资金安全是有保证的,即便万一有不法之徒盗码赎回了你的基金,资金会回到你的银行卡上 。
相比较,对于有较强专业能力,能上网办理业务的投资者来说,投资开放式基金选择基金公司直销是比较好的选择 。对于年纪较大的中老年基金投资者来说,可以利用银行网点众多的便利性,在银行网点完成基金的(认)申购与赎回 。

基金从场外转托管至场内具体怎么操作?

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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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从场外转托管至场内流程:1、投资者申请将基金份额转入现场系统的 , 应当持有有效身份证,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符合条件的会员营业部办理指定交易,但已经办理的除外 。2、投资者向上柜出让人或其代理机构的基金管理人提出基金份额托管申请 。场外转让基金管理人及其关联方应当按照中国结算公司相关数据接口规范申报托管 。3、必须注明受让人代码(上海证券交易所)、开放式基金账号、基金代码和托管数量 。其中,托管数量应为整数 。4、中国结算公司TA系统办理托管申报 。符合条件的转账申报数据,扣除投资者在上海开放式基金账户中的份额,相应增加上海证券账户基金份额 。对于不合格的转账申报数据,注明失败原因 , 并反馈给转让方的基金管理人或其代理人 。中国结算公司将托管成功和不成功的结果反馈给场外转让方或其关联方的基金管理人 。5、T+2日起,投资者可在场内指定交易所属有资格的上证所会员处查询到该转托管转入基金份额 。(四)由于转托管导致上海证券账户或开放式基金账户内的基金份额低于基金管理人规定的单个账户最低持有限额时,中国结算公司TA系统将对账户内剩余基金份额做强制赎回处理 。扩展资料:转托管业务的一般程序首先,投资者向转出券商提出转托管申请 , 填写“转托管申请书”,在申请书中认真填写转出证券帐户代码、证券品种、数量等,务必注意填写转入券商的名称及与其相符的席位号 。转出券商收到申请书后,认真核对投资者的身份证及申请书内容是否正确 , 核对无误后,在交易时间内,通过交易系统向深交所报盘转托管,当日停牌证券不可以转托管 , 转托管委托报盘后,在当日闭市前也可报盘申请撤单 。每个交易日收市后,深圳证券结算公司将处理后的转托管数据打入“结算数据包”,通过结算通讯系统发给券商 , 券商根据所接收的转托管数据及时修订相应的股份明细帐 。转出券商每次受理转托管业务时,向投资者收取30元人民币的转托管费 。转托管成功后 , 投资者在原转出券商处的深圳帐户如不销户,仍可继续使用,但还是要在哪儿买,哪儿卖,否则要办转托管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转托管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基金
网上申购的基金 , 如何转场内交易?随便找家证券公司获取席位号就行?新手 。集中认购楼上说得比较好,至于场内交易看看如下网上摘录会有清楚的认识:基金场内交易关于发布开放式基金场内交易实施细则的通知关于发布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放式基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场内认购、申购与赎回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与《开放式基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场内申购赎回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放式基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场内认购、申购与赎回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与《开放式基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场内申购赎回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已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现予发布 , 并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开放式基金场内交易流程开放式基金认购、申购或赎回业务有两种办理方法1、场内交易:是指使用上海或深圳证券账户(股票账户或封闭式基金账户),通过股票委托系统办理 。2、场外交易:是指使用基金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通过开放式基金委托系统办理 。开放式基金场内交易流程简介一、 开立客户号等(详见A股开户流程)二、 上海基金通业务 ?。ㄒ唬⒁滴窦蚪?通过上证所办理开放式基金认购、申购与赎回,是在现有的通过基金管理人及其代销机构办理认购、申购与赎回之外,为投资者新推出的开放式基金业务办理渠道 。投资者通过上证所场内系统认购、申购与赎回基金份额的,应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全面指定交易制度试行办法》的规定,指定有资格的上证所会员代为办理 。?。ǘ⑸瓯ㄒ?1、认购申报的证券代码为521*** , 采用"金额认购"方式,投资者以认购金额填报数量申请,温馨提示:使用A股交易的"买入"菜单办理 。2、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时间与场所上证所在每个交易日的撮合交易时间(9:30至11:30 , 13:00至15:00)内,接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申报 。申购、赎回的证券代码为519***,采用"金额申购"、"份额赎回"原则,即以申购金额填报数量申请 , 以赎回份额填报数量申请 。"申购"对应A股交易的"买入"菜单,"赎回"对应A股交易的"卖出"菜单 。申购、赎回的成交价格按当日基金份额净值确定 。由于申报价格栏不能空白,故约定始终都填写为"1元" 。最低申购金额及赎回份额由基金管理人确定并公告 。在最低申购金额的基础上,累加申购金额为100元或其整数倍,但最高不能超过99,999,900元;单笔赎回的基金份额为整数份,但最高不能超过99,999,999份 。T+2日起,投资者可在提交申报的上证所会员营业部处查询到申购、赎回处理结果和申购所得基金份额 。3、设置基金分红方式的申报证券代码为523*** , 买卖方向只能为"买",不能为"卖";"价格"填写基金分红方式代码,其中100元为红利转投,101元为现金分红;申报数量为1 。特别提示:设置基金分红方式只能到我司各营业部柜台办理 。4、基金通场内认购、申购、赎回均可使用我司热键、电话委托、网上交易的A股交易系统办理 。?。ㄈ⒖缡谐∽泄?场内转场外跨市场转托管的证券代码为522***,"转出"对应"卖出"

几道法律问题?。。〖鼻?/h3>1、法是统治阶级的国家意志 , 但是并非体现国家意志的规范性文件都是法律。
法有国际意志性、普遍性、规范性、强制性多方面特征 。仅仅体现国家意志性的规范性文件并不当然是法律 。例如法院判决书,基于其不具备普遍性特点 , 虽然具有国家意志性和规范性特点 , 也不是法律 。
本条考察的是法的定义及特征,建议仔细研究 。
2、首先,“国务院办公厅作出的《关于解决民办教师问题的通知》”肯定不是法,因为国务院办公厅不是立法主体 。
其次 , 如果从广义上讲,其他规范性文件均可称为法 。
最后 , 如果从狭义上讲 , 仅仅《价格法》是法 。
以上回答希望对你有帮助 。

有关我国证券交易所的以下说法中 , 哪些是不正确的ac不正确 , a应该改为证交所是会员制法人(公司制在国外比较多,我国目前没有公司制,只有会员制);c应该改为证交所的设立由国务院决定 。
bd是对的 。
《证券市场基础知识》这本书里面都有的~

证券市场的法律、法规分为哪四个层次?证券市场的法律、法规可以分为四个层次:(1)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并颁布的法律 。(2)由国务院制定并颁布的行政法规 。(3)由证券监管部门和相关部门制定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4)由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业协会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制定的自律性规则 。以上四个层次的法律效力依次降低 。法律效力最高的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并颁布的法律,最低是由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业协会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制定的自律性规则 。扩展资料法律规则随着《公司法》、《证券法》的颁布实施 , 我国证券市场初步形成了以《证券法》为核心,包括250多件法规和规章在内的证券市场法律法规体系 。这一体系以《证券法》、《公司法》为核心 , 以配套证券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自律性规则为基本内容,奠定了证券市场规范发展的法律基础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 1999年7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 1994年7月1日起施行,1999年12月25日修改)法规《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发布 1993年4月22日起施行)《企业债券管理条例》(国务院发布 1993年8月2日起施行)规章《股份有限公司境内上市外资股规定的实施细则》(国务院证券委发布 1995年12月25日起施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证券委发布 1997年11月14日起施行)《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国务院证券委发布 1997年12月10日起施行)《证券市场禁入暂行规定》(中国证监会发布 1997年3月3日起施行)《禁止证券欺诈行为暂行办法》(国务院证券委发布 1993年9月2日起施行)自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分别发布 2001年6月8日起施行)《深圳、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深圳、上海证券交易所联合发布 2001年12月1日起施行)《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 1998年8月10日起施行)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证券市场
哪些行为在证券交易中是禁止的?根据《证券法》的规定,禁止的交易行为包括内幕交易行为、操纵证券市场行为、制造虚假信息行为和欺诈客户行为 。1、内幕交易行为内幕交易是指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证券交易的行为 。内部交易的主体是内幕信息知情人员,行为特征是利用自己掌握的内幕信息买卖证券,或者建议他人买卖证券 。内幕信息知情人员自己未买卖证券,也未建议他人买卖证券,但将内幕信息泄露给他人,接受内幕信息的人依此买卖证券的 , 也属内幕交易行为 。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包括:①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③发行人控股的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髙级管理人员;④由于所任公司职务可以获取公司有关内幕信息的人员;⑤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工作人员以及由于法定职责对证券的发行、交易进行管理的其他人员;⑥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服务机构的有关人员;⑦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人员 。下列信息均属于内幕信息:①《证券法》第六十七条第二款所列应报送临时报告的重大事件;法条链接:《证券法》第六十七条第二款下列情况为前款所称重大事件:(一)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二)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和重大的购置财产的决定;(三)公司订立重要合同,可能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四)公司发生重大债务和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五)公司发生重大亏损或者重大损失;(六)公司生产经营的外部条件发生的重大变化;(七)公司的董事、三分之一以上监事或者经理发生变动;(八)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其持有股份或者控制公司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九)公司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十)涉及公司的重大诉讼,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被依法撤销或者宣告无效;(十一)公司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十二)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事项 。②公司分配股利或者增资的计划;③公司股权结构的重大变化;④公司债务担保的重大变更;⑤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出售或者报废一次超过该资产的30%;⑥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可能依法承担重大损害赔偿责任;⑦上市公司收购的有关方案;⑧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认定的对证券交易价格有显著影响的其他重要信息 。2、操纵市场行为①单独或者通过合谋 , 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操纵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②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交易,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③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④以其他手段操纵证券市场 。操纵证券市场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行为人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虚假陈述行为①发行人、上市公司和证券经营机构在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说明书、上市公告书、公司报告及其他文件中作出的虚假陈述;②专业证券服务机构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参与制作的其他文件中作出的虚假陈述;③证券交易所、证券业协会或其他证券自律性组织作出的对证券市场产生影响的虚假陈述;④前述机构向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提交的各种文件、报告和说明中作出的虚假陈述;⑤其他证券发行、交易及相关活动中的其他虚假陈述 。4、欺诈客户行为①违背客户的委托为其买卖证券;②不在规定时间内向客户提供交易的书面确认文件;③挪用客户所委托买卖的证券或者客户账户上的资金;④未经客户的委托 , 擅自为客户买卖证券,或者假借客户的名义买卖证券;⑤为牟取佣金收入,诱使客户进行不必要的证券买卖;⑥利用传播媒介或者通过其他方式提供、传播虚假或者误导投资者的信息;⑦其他违背客户真实意思表示,损害客户利益的行为 。欺诈客户行为给客户造成损失的,行为人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5、其他禁止的交易行为①禁止法人非法利用他人账户从事证券交易;②禁止法人出借自己或者他人的证券账户,禁止任何人挪用公款买卖证券;③禁止国家工作人员、传播媒介从业人员和有关人员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扰乱证券市场;④禁止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证券业协会、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证券交易活动中作出虚假陈述或者信息误导 。《证券法》还规定,国有企业和国有资产控股的企业买卖上市交易的股票,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 。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对证券交易中发现的禁止的交易行为,应当及时向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告 。
下列法律法规 各项属于行政法的是( ).我国是大陆法系国家 , 但并没有成文的行政法法典 , 这里所说的行政法应该做广义的理解 。行政法 与民法 刑法等相对应的 , 是从应用法学方向分类的 。它们分类的标准是以其具体的法律规范以及由此形成的法律关系 。如 民法 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和财产关系的法律 。而行政法,是指行政主体在行使行政职权和接受行政法制监督过程中而与行政相对人、行政法制监督主体之间发生的各种关系,以及行政主体内部发生的各种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

首先 婚姻法 调整的是平等主体(夫妻)之间的婚姻关系(人身关系)所以是民法范畴 。
义务教育法 教室法 道路交通安全法 税收法 都是行政法 。最简单的理解方法,这是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如政府与公民)之间发生的法律关系,法律地位是不平等的 。
劳动法劳动法是调整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法律 。与行政法不是一个体系 。PS:劳动法的分类一直存在争议 。

2019年一季度上交所发行多少只股票?我数了下 , 今年1季度上交所发的6字开头的共11只
2019年12月30日上交所开盘吗?开盘的,严格按照国家的假日来 。12月30日和31日都是正常交易,只有在2020年1月1日放假,2日和3日也是正常交易 。提前做好安排,祝投资顺利!

上交所2019年1月中旬面试有结果吗2019中国银行校园招聘预计9月份发布通知 , 11月份笔试,12月份面试,各地区面试时间不统一,具体以公告为主

上证指数历史最高点是多少
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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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0月16日,上证指数最高点6124.04点 。2007年10月16日星期二上证指数数据:开盘:6056.95;最高:6124.04;最低:6040.71;收盘:6092.06 ;扩展资料:2016年1月1日,A股正式开始实施熔断机制 。根据此前中金所发布的细则,股指期货每日价格最大波动限制(即每日价格涨跌停板幅度)为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7% 。基准指数较前一交易日收盘上涨或者下跌未达到 5%的,股指期货的价格波动限制为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5% 。2018年12月6日,标普道琼斯指数在电邮公告中表示,它会将可以通过沪港通、深港通机制进行交易的合格中国A股纳入其有新兴市场分类的全球基准指数 。纳入将从2019年9月23日市场开盘前生效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上海证券综合指数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A股
证券交易所所采取的交易的组织方式是什么?证券交易所的组织形式有两种,一种是会员制,一种是公司制 。
会员制证券交易所是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法人 。证券交易所的会员由证券公司等证券商组成,只有取得证券交易所会员资格之后 , 证券商才能在证券交易所参加交易 。会员制证券交易所强调自治自律,自我管理,会员向证券交易所承担的责任仅以缴纳会费为限 。由于会员制证券交易所不以营利为目的,因此收取的费用较低,证券商和投资者的负担相应地也较轻 。在发生交易纠纷时,证券交易所不负赔偿责任,由会员和买卖双方自己解决 。
公司制证券交易所是由银行、证券公司等作为股东组成,其组织结构和有关的权利义务等法律关系均以公司法的规定为准 。公司制证券交易所以营利为目的 , 证券商的负担较重,而且因其主要收入来自成交额佣金,为增加证券交易所自身的利益可能会人为制造证券投机行为 , 或者推波助澜,扰乱证券市场 。
从我国证券市场尚处于初级阶段的实际出发,为保证证券市场健康、稳健发展 , 依照国务院批准发布的《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第三条的规定 , 目前我国的证券交易所是实行自律性管理的会员制的事业法人 。

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的第五章 证券交易所对证券交易活动的监管第三十条 证券交易所应当制定具体的交易规则 。其内容包括:(一)交易证券的种类和期限;(二)证券交易方式和操作程序;(三)证券交易中的禁止行为;(四)清算交割事项;(五)交易纠纷的解决;(六)上市证券的暂停、恢复与取消交易;(七)证券交易所的开市、收市、休市及异常情况的处理;(八)交易手续费及其他有关费用的收取方式和标准;(九)对违反交易规则行为的处理规定;(十)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信息的提供和管理;(十一)股价指数的编制方法和公布方式;(十二)其他需要在交易规则中规定的事项 。第三十一条 证券交易所应当公布即时行情,并按日制作证券行情表,记载下列事项,以适当方式公布:(一)上市证券的名称;(二)开市、最高、最低及收市价格;(三)与前一交易日收市价比较后的涨跌情况;(四)成交量、值的分计及合计;(五)股价指数及其涨跌情况;(六)证监会要求公开的其他事项 。第三十二条 证券交易所应当就其市场内的成交情况编制日报表、周报表、月报表和年报表,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三条 证券交易所应当在业务规则中对证券交易合同的生效和废止条件作出详细规定 , 并维护在本证券交易所达成的证券交易合同的有效性 。第三十四条 证券交易所应当保证投资者有平等机会获取证券市场的交易行情和其他公开披露的信息,并有平等的交易机会 。第三十五条 证券交易所有权依照有关规定,暂停或者恢复上市证券的交易 。暂停交易的时间超过1个交易日时,应当报证监会备案;暂停交易的时间超过5个交易日时 , 应当事先报证监会批准 。证监会有权要求证券交易所暂停或者恢复上市证券的交易 。第三十六条 证券交易所应当建立市场准入制度,并根据证券法规的规定或者证监会的要求,限制或者禁止特定证券投资者的证券交易行为 。除上述情况外,证券交易所不得限制或者禁止证券投资者的证券买卖行为 。第三十七条 证券交易所及其会员应当妥善保存证券交易中产生的委托资料、交易记录、清算文件等 , 并制定相应的查询和保密管理措施 。证券交易所应当根据需要制定上述文件的保存期 , 并报证监会批准 。重要文件的保存期应当不少于20年 。第三十八条 证券交易所应当保证其业务规则得到切实执行,对违反业务规则的行为要及时处理 。对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中规定的有关证券交易的违法、违规行为,证券交易所负有发现、制止和上报的责任 , 并有权在职责范围内予以查处 。第三十九条 证券交易所应当建立符合证券市场监督管理和实时监控要求的计算机系统 , 并设立负责证券市场监管工作的专门机构 。证监会可以要求证券交易所之间建立以市场监管为目的的信息交换制度和联合监管制度,共同监管跨市场的不正当交易行为,控制市场风险 。
以下哪一种是证券交易所采取的组织方式证券交易所的组织形式有两种 , 一种是会员制,一种是公司制 。
会员制证券交易所是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法人 。证券交易所的会员由证券公司等证券商组成,只有取得证券交易所会员资格之后,证券商才能在证券交易所参加交易 。会员制证券交易所强调自治自律,自我管理,会员向证券交易所承担的责任仅以缴纳会费为限 。由于会员制证券交易所不以营利为目的,因此收取的费用较低,证券商和投资者的负担相应地也较轻 。在发生交易纠纷时,证券交易所不负赔偿责任 , 由会员和买卖双方自己解决 。
公司制证券交易所是由银行、证券公司等作为股东组成,其组织结构和有关的权利义务等法律关系均以公司法的规定为准 。公司制证券交易所以营利为目的,证券商的负担较重,而且因其主要收入来自成交额佣金,为增加证券交易所自身的利益可能会人为制造证券投机行为,或者推波助澜 , 扰乱证券市场 。
从我国证券市场尚处于初级阶段的实际出发,为保证证券市场健康、稳健发展,依照国务院批准发布的《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第三条的规定,目前我国的证券交易所是实行自律性管理的会员制的事业法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第十章 附则10.1 会员违反本规则的 , 本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管理规则》对相关会员进行纪律处分 。10.2 通过本所交易系统进行证券发行、认购、申购、赎回、行权等业务的,参照本规则的相关规定执行;证监会及本所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0.3 经本所同意 , 会员可以通过其派驻交易大厅的交易员进行申报 。进入交易大厅的 , 仅限于下列人员:(一)登记在册交易员;(二)场内监管人员;(三)本所特许人员 。10.4 经证监会批准,特定交易品种可以通过本所综合协议交易平台进行协议交易,具体规定由本所另行制定 。10.5 本规则中所述时间,以本所交易主机的时间为准 。10.6 本规则下列用语具有如下含义:(一)市?。褐副舅枇⒌闹と灰资谐?。(二)委托:指投资者向会员进行具体授权买卖证券的行为 。(三)申报:指交易参与人向本所交易主机发送证券买卖指令的行为 。(四)集中申报簿:指交易主机某一时点有效竞价范围内按买卖方向以及价格优先、时间优先顺序排列的所有未成交申报队列 。(五)对手方(本方)队列最优价格:指集中申报簿中买方的最高价或卖方的最低价 。(六)集合竞价参考价:指截至揭示时集中申报簿中所有申报按照集合竞价规则形成的虚拟集合竞价成交价 。(七)匹配量:指截至揭示时集中申报簿中所有申报按照集合竞价规则形成的虚拟成交数量 。(八)未匹配量:指截至揭示时集中申报簿中在集合竞价参考价位上的不能按照集合竞价参考价虚拟成交的买方或卖方申报剩余量 。(九)证券价格敏感期:指计算相关证券及其衍生品的交易价格、结算价格、参考价值的特定期间 , 包括计算修正可转换债券转股价的特定时间,计算证券增发价的特定时间,计算证券单位净值的特定时间,计算衍生品结算价格的特定时间等 。10.7 本规则未定义的用语的含义,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本所有关业务规则确定 。10.8 本规则所称“超过”、“低于”、“不足”不含本数,“达到”、“以上”、“以下”含本数 。10.9 本规则经本所理事会通过,报证监会批准后生效 。修改时亦同 。10.10 本规则由本所负责解释 。10.11 本规则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
基金公司管理办法的第十章监督管理第七十六条 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履行下列职责:(一)依法制定有关证券投资基金活动监督管理的规章、规则,并依法行使审批或者核准权;(二)办理基金备案;(三)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他机构从事证券投资基金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 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并予以公告;(四)制定基金从业人员的资格标准和行为准则,并监督实施;(五)监督检查基金信息的披露情况;(六)指导和监督基金同业协会的活动;(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七十七条 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履行职责 , 有权采取下列措施:(一)进入违法行为发生场所调查取证;(二)询问当事人和与被调查事件有关的单位和个人,要求其对与被调查事件有关的事项作出说明;(三)查阅、复制当事人和与被调查事件有关的单位和个人的证券交易记录、登记过户记录、财务会计资料及其他相关文件和资料,对可能被转移或者隐匿的文件和资料予以封存;(四)查询当事人和与被调查事件有关的单位和个人的资金账户、证券账户或者基金账户 , 对有证据证明有转移或者隐匿违法资金、证券迹象的,可以申请司法机关予以冻结;(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措施 。第七十八条 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 , 进行调查或者检查时,不得少于二人,并应当出示合法证件;对调查或者检查中知悉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的义务 。第七十九条 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办事,公正廉洁,接受监督,不得利用职务牟取私利 。第八十条 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履行职责时,被调查、检查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如实提供有关文件和资料,不得拒绝、阻碍和隐瞒 。第八十一条 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履行职责,发现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应当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八十二条 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在被监管的机构中兼任职务 。
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的第八章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第六十四条 证券交易所应当设立一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为证券的发行和在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活动提供集中的登记、存管、结算与交收服务 。第六十五条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注册资本应当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 。第六十六条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应当为证券市场提供安全、公平、高效的服务,并接受证券交易所对其业务活动的监督 。第六十七条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业务范围和职能包括:(一)股权登记;(二)证券持有人名册登记和证券账户的设立;(三)记名证券的存管和过户;(四)证券交易所的所有上市品种交易后的结算与交收;(五)代理证券的还本付息或者权益分派及其他代理人服务;(六)实物证券的保管;(七)与上述业务有关的咨询、培训等服务;(八)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第六十八条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应当在其职能范围内制定和修改章程和业务规则 , 报证监会批准后生效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总经理、副总经理的任免须报证监会批准 。第六十九条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应当建立为证券交易所的上市证券的交易提供集中的登记、存管、结算和交收服务的系统(以下简称结算系统),有必备的电脑、通讯设备,有完整的数据安全保护和数据备份措施,确保证券登记、存管、结算交收资料和电脑、通讯系统的安全 。第七十条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可以通过签订协议的方式委托其他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代理上市证券的部分登记、存管、结算和交收服务 。第七十一条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应当与证券交易所签订业务协议 , 并报证监会备案 。第七十二条 证券交易所的会员为参加证券交易所交易市场的交易而缴存的清算头寸、清算交割准备金,应当由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专项存储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应当在业务规则中明确上述资金的用途及收取标准,并对上述资金严格管理,严禁透支,不得挪作他用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应当设立结算系统风险保证基金,并建立一套完整的风险管理系统,保证证券交易与结算交收的连续性和安全性 。结算系统风险保证金的构成和使用原则应当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业务规则中做出明确规定 。第七十三条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应当依据与证券发行人签订的服务合同,定期或者不定期地向证券发行人提供证券持有人名册及其他有关资料 。在无纸化发行和交易的条件下,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提供的证券持有人名册是证明证券持有人权益的有效凭证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应当确保证券持有人名册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完整性 。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伪造、篡改、损毁证券持有人名册及其他相关资料 。第七十四条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有权拒绝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查询证券持有人名册及其相关资料,但下列情况除外:(一)证券持有人本人或者委托经公证的受托人查询;(二)依本办法第七十三条向证券发行人提供证券持有人名册及其他有关资料;(三)证监会及其授权部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及其他国家机关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程序进行的查询和取证 。第七十五条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应当按照证监会的规定,建立和健全本机构的业务、财务和安全防范等内部管理制度和工作程序 , 并报证监会备案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应当妥善保存证券登记、存管、结算和交收业务中形成的原始凭证,根据需要制定保存期 , 并报证监会批准 。重要文件的保存期应当不少于20年 。会计凭证和报表按财政部门的规定办理 。第七十六条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管理人员及工作人员的任职条件比照本办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执行 。第七十七条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歇业、解散 , 在根据法定程序办理手续的同时 , 应当报证监会备案 。
证券交易所的监管职能包括()A对证券交易活动进行管理 B对会员进行管理以及对上市公司进行管理证券交易所的监管职能包括(ABCD) 。
A对证券交易活动进行管理

B对会员进行管理以及对上市公司进行管理
C对全国证券、期货业进行集中统一监管

D 维护证券市场秩序,保障其合法运行 。

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的第十章 罚 则第九十二条证券交易所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从事与其职能无关的业务的,由证监会限期改正;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十三条证券交易所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和第十四条规定的 , 由证监会责令停止该交易品种的交易 , 并对交易所有关负责人给予纪律处分 。第九十四条证券交易所违反本办法规定,在监管工作中不履行职责,或者不履行本办法规定的有关报告义务 , 由证监会责令限期改正,并给予通报批评 。后果严重 , 影响证券交易活动正常开展的,证监会有权责令证券交易所限期停业整顿 。第九十五条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违反本办法规定,证监会可以责令证券交易所按证券交易所与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签订的业务协议对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进行处罚,或者由证监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九十六条证券交易所存在下列情况时,由证监会对有关高级管理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撤职等行政处分,并责令证券交易所对有关的业务部门负责人给予纪律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由证监会按本办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一)对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证监会颁布的制度、办法、规定不传达、不执行;(二)对工作不负责任 , 管理混乱,致使有关业务制度和操作规程不健全、不落实;(三)对证监会的监督检查工作不接受、不配合 , 对工作中发现的重大隐患、漏洞不重视、不报告、不及时解决;(四)对在证券交易所内发生的违规行为未能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或者查处不力 。第九十七条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工作人员有责任拒绝执行任何人员向其下达的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工作任务,并有责任向其更高一级领导和证监会报告具体情况 。没有拒绝执行上述工作任务,或者虽拒绝执行但没有报告的 , 要承担相应责任 。第九十八条证券交易所会员、上市公司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证券交易所章程、业务规则的规定,并且证券交易所没有履行规定的监督管理责任的,证监会有权按照本办法的有关规定,追究证券交易所和证券交易所有关高级管理人员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第九十九条证券交易所应当在其职责范围内,及时向证监会报告其会员、上市公司及其他人员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情况;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由证券交易所处罚,或者按照证券交易所章程、业务规则、上市协议等证券交易所可以处罚的,证券交易所有权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并报证监会备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由证监会处罚的,证券交易所可以向证监会提出处罚建议 。证监会可以要求证券交易所对其会员、上市公司进行处罚 。第一百条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所会员、上市公司违反本办法规定,直接责任人和与直接责任人有直接利益关系者因此而形成的非法获利或者避损 , 由证监会予以没收并处以相当于非法获利或者避损金额1至3倍的罚款 。
上海证券交易所有什么交易规则太多了,你不具体点问,每法回答 。
或者题主可以去交易所官网去看看 。

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http://baike.baidu.com/view/3088686.htm
请看以上网站 , 内容太多,无法在这填写 。

沪深股票交易制度有什么差异很多股民都想了解一下沪深交易规则有何不同,那么沪深两市有什么区别呢?关于沪深两市有什么区别以及沪深交易规则的差异,下面来详细了解一下 。
沪深两市有什么区别
上海证券交易所简称上证所 , 位于上海浦东新区 。上海证券交易所创立于1990年11月26日,同年12月19日开始正式营业 。深圳证券交易所(简称深交所) , 成立于1990年12月1日 。
沪深两市有什么区别?
1、股票代码不同 。
深圳股票代码“002”开头的是中小板,“000”开头的是主板,“3”开头的是创业板;上海股票代码“6”开头的,全部的上海股票都为主板 。
上海B股代码是以900开头 , 新股申购的代码是以730开头,配股代码以700开头 。
深圳B股代码是以200开头,新股申购的代码是以00开头,配股代码以080开头 。
权证:沪市是580打头,深市是031打头 。
2、交易的场所不同 。一个是上海 , 一个是深圳 。
3、构成的指数不同 。上证指数是加权指数,深证指数是成份指数 。
4、新股申购基数单位不同 。关于沪深两市有什么区别,申购上海股票,资金账号最低申购1000股,每1000股为一个基数单位;申购深圳股票 , 一个资金账号最低是500股 , 每500股为一个单位基数单位 。
5、股市最后十五分钟交易模式不同 。上海市场没有竞价时间 , 深圳市场为竞价时间 。
6、过户费不同 。上海股票过户费每一千股收取1元,深圳股票过户费0元 。

各位高手帮帮忙~~~关于证券交易所的交易制度一、证券交易的场所

《证券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依法公开发行的股票、公司债券及其他证券 , 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或者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证券交易场所转让”;《公司法》第一百三十九条规定:“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由此可见,我国目前证券交易的场所分为证券交易所市?。ǔ∧诮灰祝┖凸裨号嫉钠渌と灰壮∷ǔ⊥饨灰祝?。

(一)证券交易所市场

《证券法》第一百零二条规定:“证券交易所是为证券集中交易提供场所和设施 , 组织和监督证券交易,实行自律管理的法人 。证券交易所的设立和解散,由国务院决定” 。目前,境内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证券交易所只有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两家 。因此 , 场内交易就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内进行的证券交易 。依法公开发行的股票、公司债券及其他证券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就是在这两个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

根据深圳、上海证券交易所于2006年7月1日分别发布实施的《交易规则》规定,[1] [1]下列证券可以在我国证券交易所市场挂牌交易:1、股票;2、基金;3、债券;4、债券回购;5、权证;6、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交易品种 。此外 , 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 。国家法定假日和证券交易所公告的休市日,证券交易所市场休市 。发生下列交易异常情况之一 , 导致部分或全部交易不能进行的,证券交易所可以决定技术性停牌或临时停市:1、不可抗力;2、意外事件;3、技术故障;4、出现无法申报的席位数量或行情传输中断的营业部数量超过证券交易所已开通席位或营业部总数的10%以上的交易异常情况:5、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异常情况 。交易时间内因故停市,交易时间不作顺延 。

(二)场外市场

如上所述,《证券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依法公开发行的股票、公司债券及其他证券,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或者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证券交易场所转让” 。
由此可见,证券交易只能在证券交易所或者在国务院批准的场外市场转让 。[2] [2]目前,经国务院批准且已经运作的其他证券交易场所只有代办股份转让系统 。

二、证券交易的委托与申报

《证券法》第五章对证券交易的委托与申报进行了原则性的规定 , 深圳、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实施的《交易规则》(以下简称《交易规则》)则具体规定了证券交易的委托与申报的规则 。

根据《证券法》第一百一十条至第一百一十条规定 , 进入证券交易所参与集中交易的,必须是证券交易所的会员 。也就是说,投资者不能直接进入证券交易所参与集中交易 。投资者应当与证券公司签订证券交易委托协议,并在证券公司开立证券交易账户,以书面、电话以及其他方式 , 委托该证券公司代其买卖证券 。证券公司根据投资者的委托,按照证券交易规则提出交易申报 , 参与证券交易所场内的集中交易,并根据成交结果承担相应的清算交收责任;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根据成交结果,按照清算交收规则,与证券公司进行证券和资金的清算交收 , 并为证券公司客户办理证券的登记过户手续 。

(一)证券交易委托的具体规则

根据《交易规则》的规定 , 投资者买卖证券,应当开立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并与证券交易所的会员(即证券公司,以下简称会员)签订证券交易委托协议 。协议生效后,投资者为该会员经纪业务的客户 。

投资者可以通过书面或电话、自助终端、互联网等自助委托方式委托会员买卖证券 。电话、自助终端、互联网等自助委托应当按相关规定操作 。投资者通过自助委托方式参与证券买卖的 , 会员应当与其签订自助委托协议 。

会员接受投资者的买卖委托后,应当按照委托的内容向交易所申报 , 并承担相应的交易、交收责任 。会员接受投资者买卖委托达成交易的,投资者应当向会员交付其委托会员卖出的证券或其委托会员买入证券的款项,会员应当向投资者交付卖出证券所得款项或买入的证券 。

除交易所另有规定外,投资者的委托指令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证券账户号码;2、证券代码;3、买卖方向;(四)委托数量;5、委托价格;6、证券交易所及会员要求的其他内容 。

投资者可以采用限价委托或市价委托的方式委托会员买卖证券 。限价委托是指投资者委托会员按其限定的价格买卖证券,会员必须按限定的价格或低于限定的价格申报买入证券;按限定的价格或高于限定的价格申报卖出证券 。市价委托是指投资者委托会员按市场价格买卖证券 。

投资者可以撤销委托的未成交部分 。被撤销和失效的委托,会员应当在确认后及时向投资者返还相应的资金或证券 。

(二)证券交易申报的具体规则

根据《交易规则》的规定,会员应当按照接受投资者委托的时间先后顺序及时向证券交易所申报 。

1、申报方式

证券交易所接受会员的限价申报和市价申报 。证券交易所可以根据市场需要,接受下列类型的市价申报:1、对手方最优价格申报;2、本方最优价格申报; 3、最优五档即时成交剩余撤销申报;4、即时成交剩余撤销申报;5、全额成交或撤销申报;6、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类型 。[3] [3]

市价申报只适用于有价格涨跌幅限制证券连续竞价期间的交易 。其他交易时间,交易主机不接受市价申报 。本方最优价格申报进入交易主机时,集中申报簿中本方无申报的 , 申报自动撤销 。其他市价申报类型进入交易主机时,集中申报簿中对手方无申报的,申报自动撤销 。

限价申报指令应当包括证券账号、证券代码、席位代码、买卖方向、数量、价格等内容 。市价申报指令应当包括申报类型、证券账号、证券代码、席位代码、买卖方向、数量等内容 。申报指令应当按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格式传送 。

2、申报的基本单位

通过竞价交易买入股票或基金的,申报数量应当为100股(份)或其整数倍 。卖出股票或基金时,余额不足100股(份)部分,应当一次性申报卖出 。通过竞价交易买入债券以10张或其整数倍进行申报 。买入、卖出债券质押式回购以10张或其整数倍进行申报 。卖出债券时,余额不足10张部分 , 应当一次性申报卖出 。债券以人民币100元面额为1张 。债券质押式回购以100元标准券为1张 。股票(基金)竞价交易单笔申报最大数量应当不超过100万股(份),债券和债券质押式回购竞价交易单笔申报最大数量应当不超过10万张 。

不同证券的交易采用不同的计价单位 。股票为“每股价格” , 基金为“每份基金价格”,债券为“每百元面值的价格”,债券质押式回购为“每百元资金到期年收益” 。A股、债券、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的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0.01元人民币;基金交易为0.001元人民币;B股交易为0.01港元(深圳证券交易所)0.001美元(上海证券交易所) 。证券交易所可以根据市场需要,调整证券单笔买卖申报数量和申报价格的最小变动单位 。

3、申报的有效性

证券交易所对股票、基金交易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 , 涨跌幅比例为10%,其中ST和*ST股票价格涨跌幅比例为5% 。涨跌幅价格的计算公式为:涨跌幅价格=前收盘价×(1±涨跌幅比例) 。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原则取至价格最小变动单位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 , 股票上市首日不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的;(2)增发股票上市的;(3)暂停上市后恢复上市的;(4)证券交易所或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

买卖有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证券,在价格涨跌幅限制以内的申报为有效申报 。超过涨跌幅限制的申报为无效申报 。买卖有价格涨跌幅限制的深交所中小企业板股票 , 连续竞价期间超过有效竞价范围的有效申报不能即时参加竞价,暂存于交易主机;当成交价格波动使其进入有效竞价范围时,交易主机自动取出申报 , 参加竞价 。买卖无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证券 , 超过有效竞价范围的申报不能即时参加竞价,暂存于交易主机;当成交价格波动使其进入有效竞价范围时,交易主机自动取出申报,参加竞价 。

申报当日有效 。每笔竞价交易的申报不能一次全部成交时,未成交部分继续参加当日竞价,但第规定种类的市价申报类型除外 。

三、证券交易的方式

依不同标准,可将证券交易分为多种类型 。例如,依证券交易场所的不同,可分为场内交易与场外交易;依达成交易方式的不同,可分为直接交易与间接交易;依证券交易价格形成方式的不同 , 可分为集中竞价交易与非集中竞价交易;依证券交易品种的不同 , 可分为股票交易、债券交易、基金交易与证券衍生品种交易;依证券交易分割期限的不同,可分为证券现货交易、证券期货交易、证券期权交易与证券信用交易 。不过,从证券法的法律规制而言,依证券交易价格的形成方式所作的划分最具有代表性 。各国证券法也正是以此为中心 , 对证券交易的不同类型予以调整 。

我国《证券法》第四十条条规定:“证券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应当采用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方式 。”依此 , 除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外,证券交易方式还包括“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方式” 。这不仅使实践中早已存在的非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具备了法律依据,还使境外证券市场普遍存在而我国尚未开展的其他非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成为可能 。

从我国目前证券交易实践来看,非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主要包括协议转让、大宗交易、债券回购交易等 。至于裁判转让,乃人民法院依司法程序,对某只证券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而发生的证券转让 。这种证券转让一般通过司法拍卖的方式进行,虽在实践中被作为规避法律的证券交易手段,但客观上与一般证券交易具有本质区别,故不应纳入证券交易方式之中 。

(一)集中竞价交易

集中竞价包括集合竞价与连续竞价两种方式 。我国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交易规则》均规定了电脑集合竞价与连续竞价两种集中竞价方式 。每一个交易日中,任何一个证券的竞价均分为集合竞价与连续竞价两部分(债券只有连续竞价而无集合竞价),集合竞价对所有有效委托进行集中处理,连续竞价则对有效委托进行逐笔处理 。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有涨跌幅限制证券集合竞价期间有效竞价范围与涨跌幅限制范围一致 。中小企业板股票连续竞价期间有效竞价范围为最近成交价的上下3% 。开盘集合竞价期间没有产生成交的,连续竞价开始时有效竞价范围调整为前收盘价的上下3% 。其他有涨跌幅限制证券连续竞价期间有效竞价范围与涨跌幅限制范围一致 。有效竞价范围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原则取至价格最小变动单位 。

无涨跌幅限制证券的交易按下列方法确定有效竞价范围:(1)股票上市首日开盘集合竞价的有效竞价范围为发行价的900%以内 , 连续竞价、收盘集合竞价的有效竞价范围为最近成交价的上下10%;(2)债券上市首日开盘集合竞价的有效竞价范围为发行价的上下30%,连续竞价、收盘集合竞价的有效竞价范围为最近成交价的上下10%;非上市首日开盘集合竞价的有效竞价范围为前收盘价的上下10% , 连续竞价、收盘集合竞价的有效竞价范围为最近成交价的上下10%;(3)债券质押式回购非上市首日开盘集合竞价的有效竞价范围为前收盘价的上下100%,连续竞价、收盘集合竞价的有效竞价范围为最近成交价的上下100% 。

无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证券在开盘集合竞价期间没有产生成交的,连续竞价开始时,按下列方式调整有效竞价范围:(1)有效竞价范围内的最高买入申报价高于发行价或前收盘价的,以最高买入申报价为基准调整有效竞价范围;(2)有效竞价范围内的最低卖出申报价低于发行价或前收盘价的,以最低卖出申报价为基准调整有效竞价范围 。[5] [5]

《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则规定,买卖有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证券,在价格涨跌幅限制以内的申报为有效申报(即有效竞价范围),超过价格涨跌幅限制的申报为无效申报 。买卖无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证券,集合竞价阶段的有效申报价格应符合下列规定:(1)股票交易申报价格不高于前收盘价格的200% , 并且不低于前收盘价格的50%;(2)基金、债券交易申报价格最高不高于前收盘价格的150% , 并且不低于前收盘价格的70% 。集合竞价阶段的债券回购交易申报无价格限制 。

买卖无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证券 , 连续竞价阶段的有效申报价格应符合下列规定:(1)申报价格不高于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价格的110%且不低于即时揭示的最高买入价格的90%;同时不高于上述最高申报价与最低申报价平均数的130%且不低于该平均数的70%;(2)即时揭示中无买入申报价格的,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价格、最新成交价格中较低者视为前项最高买入价格;(3)即时揭示中无卖出申报价格的,即时揭示的最高买入价格、最新成交价格中较高者视为前项最低卖出价格 。[6] [6]

(二)大宗交易

大宗交易,是指证券单笔买卖申报达到交易所规定的数额规模时,交易所采用的与通常交易方式不同的交易方式 。所谓与通常交易方式不同的交易方式,即在证券交易过程中,不采用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集中竞价交易原则,而以协商一致作为达成大宗交易的手段 。这是我国目前的证券交易制度所界定的大宗交易方式 。这表明,我国证券市场对大宗交易的判断标准是证券单笔买卖申报达到交易所规定的数额规模 。这与国际上通行的大宗交易界定标准是一致的 。
《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在该所进行的证券买卖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采用大宗交易方式:1、A股单笔买卖申报数量应当不低于50万股,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2、B股单笔买卖申报数量应当不低于50万股,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 30万元美元;3、基金大宗交易的单笔买卖申报数量应当不低于300万份 , 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300万元;4、国债及债券回购大宗交易的单笔买卖申报数量应当不低于1万手,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 1000万元;5、 其他债券单笔买卖申报数量应当不低于1000手,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100万元 。该所还可以根据市场情况调整大宗交易的最低限额 。[7] [7]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在证券交易所进行的证券买卖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采用大宗交易方式:1、A股单笔交易数量不低于50万股,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2、B股单笔交易数量不低于5万股,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30万元港币;3、基金单笔交易数量不低于300万份,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300 万元人民币;4、债券单笔交易数量不低于1万张(以人民币100元面额为1张) , 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5、债券质押式回购单笔交易数量不低于1万张(以人民币100面额为1张),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6、多只A股合计单向买入或卖出的交易金额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且其中单只A股的交易数量不低于20万股;7、多只基金合计单向买入或卖出的交易金额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且其中单只基金的交易数量不低于100万份;8、多只债券合计单向买入或卖出的交易金额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 , 且其中单只债券的交易数量不低于1.5万张 。该所同样可以根据市场需要调整大宗交易的最低限额 。[8] [8]

上海证券交易所接受大宗交易申报的时间为每个交易日9时30分至11时30分、13时至15时30分,但未对成交申报确认时间作明确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接受大宗交易申报的时间为每个交易日9 时15分至11时30分、13时至l5时30分 , 并于每个交易日15时至15时 30分,交易主机对买卖双方的成交申报进行成交确认 。

大宗交易的申报包括意向申报和成交申报 。意向申报指令应包括证券账号、证券代码、买卖方向、本方席位代码等内容 。意向申报是否明确交易价格和交易数量由申报方自行决定 。对此,《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还明确规定:申报方价格不明确的 , 视为至少愿以规定的最低价格买入或最高价格卖出;数量不明确的,视为至少愿以大宗交易单笔买卖最低申报数量成交 。成交申报指令应包括证券账号、证券代码、买卖方向、交易价格、交易数量、对手方席位代码等内容 。《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还明确规定:当意向申报被会员接受(包括其他会员报出比意向申报更优的价格)时,申报方应当至少与一个接受意向申报的会员进行成交申报 。

有价格涨跌幅限制证券的大宗交易成交价格 , 由买卖双方在该证券当日涨跌幅价格限制范围内确定 。无价格涨跌幅限制证券的大宗交易成交价格,由买卖双方在前收盘价的上下30%或当日已成交的最高、最低价之间自行协商确定 。

买卖双方达成协议后,应向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提出成交申报,申报的交易价格和数量必须一致 。成交申报一经证券交易所确认,不得变更或撤销,买卖双方必须承认交易结果 。会员应保证大宗交易参与者实际拥有与意向申报和成交申报相对应的证券或资金 。

大宗交易不纳入证券交易所即时行情和指数的计算,成交量在大宗交易结束后计入该证券成交总量 。每个交易日大宗交易结束后 , 证券交易所公布大宗交易的证券名称、成交量、成交价以及买卖双方所在会员营业部或席位的名称 。但《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属于债券和债券回购大宗交易的,仅公告证券名称、成交价和成交量等信息 。

2008年以来 , 越来越多的投资者利用大宗交易系统进行股票交易 。据统计,2008年前9个月 , 两市共发生469笔大宗交易 , 月均52笔 。11月份全部A股大宗交易平台则共发生交易156笔,成交笔数较10月份增加64笔;成交量方面 , 11月份环比增长近2.5倍;成交金额方面,11月份环比增长逾3倍 。而期间最大成交笔数发生在11月7日,共成交30笔,开创了两市设立大宗交易平台以来单日成交的最高纪录 。


四、证券交易的交割与过户

证券交易的清算交割实际上包含两种情况:其一为证券公司与结算公司之间清算交割 。证券公司一般都必须在结算公司或其委托银行处开设专门结算账户,由结算公司集中清算,并以内部划账、转账等方式交割净余额股票或价额;其二为投资者与证券公司之间的清算交割,即买者支付现金而获得股票,卖者交付股票而取得现金 。由于投资者已在证券公司处开设证券账户与资金账户 , 故这种清算交割不必由当事人出面进行实物交割,而是由电脑自动完成就可以了 。

过户是指投资者买进股票后,持所买股票到发行公司办理变更股东名册登记的手续 。过户后 , 新股东即可享有发行公司的一切股东权益,股票的委托交易过程至此才算终结 。但是,现在由于结算公司实行证券集中存管和无纸化交收,股票的过户手续在清算交割后就已经由电脑自动完成,因此无需投资者本人专门到证券营业部办理股票过户手续 。

按交割日期不同 , 我国证券交易的交割又分为四种:

一是当日交割,又称T+0交割 。即买卖双方在成交当天完成付款交券手续 , 这种方式可以使买卖双方较快地得到股票或现金 。在T+0交割方式下,投资者买进股票成交后,可以马上卖出;卖出股票成交后,可以马上买进;二是次日交割 , 也称T+1交割 。即在成交后的下一个营业日才能办理成交的交割手续;三是例行交割,即买卖双方在成交之后,按照结算公司的规定或惯例履行付款交券;四是选择交割,即买卖双方自主选择交割日期,这种交割方式通常在场外交易中使用 。

目前深沪A股清算交收制度采用的是T+1方式,指的是投资者当天买入的股票不能在当天卖出,需待第二天进行交割过户后方可卖出,也就是第二天才可卖出股票 。在资金使用上,当天卖股票后 , 资金回到投资者账户上,当天即可以用来买股票,但是,当天卖股票,资金回到投资者账上,投资者如果想马上提取现金是不可能的,必须等到第二天才能将现金提出 。实际上 , 资金同样是T+1到账 。

目前深沪B股清算交收制度采用的是T+3方式,即B股是在第四个交易日办理交割过户 。

五、证券交易的佣金与印花税

(一)证券交易的佣金

《证券法》第46条规定:“证券交易的收费必须合理,并公开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收费办法 。证券交易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管理办法由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统一规定 。”

对投资者来说,证券交易的收费是指证券交易中有关证券机构向投资者收取税收以外的费用 。以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交易为例,投资者每笔交易除了成交价外的需要支付的价款包括:佣金 , 不超过成交金额的0.3%,起点5元,由证券公司向投资者收?。还Х眩?成交面额的0.1%,起点1元,由登记结算公司向投资者收?。挥』ㄋ埃山唤鸲畹?.1%,2007年5月30日改为0.3%,由税务机关收取 。这三项价款中的佣金、过户费属于证券交易的收费,印花税不属于证券交易的收费 。

有权统一规定证券交易的收费以及税收标准的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目前是指中国证监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前身是国家计划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 。现行的证券交易佣金收取标准根据的是《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计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证券交易佣金收取标准的通知》 , 自2002年5月1日起执行 。

按照该通知规定,A股、B股、证券投资基金的交易佣金实行最高上限向下浮动制度,证券公司向客户收取的佣金(包括代收的证券交易监管费和证券交易所手续费等)不得高于证券交易金额的0.3%,也不得低于代收的证券交易监管费和证券交易所手续费等 。证券公司收取的证券交易佣金是证券公司为客户提供证券代理买卖服务收取的报酬 。如证券公司向客户提供代理以外的其他服务(如咨询等) , 可由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协商确定收取标准 。

(二)证券交易的印花税

证券交易印花税是从普通印花税发展而来的 , 专门针对股票交易发生额征收的一种税 。证券交易印花税是政府调控股市的重要工具之一 。

过去18年来,中国股市印花税税率曾经有过数次调整 。证券交易印花税自1990年首先在深圳开征,当时主要是为了稳定初创的股市及适度调节炒股收益,由卖出股票者按成交金额的6% 。交纳 。同年11月份,深圳市对股票买方也开征6% 。的印花税 , 内地双边征收印花税的历史开始 。1991年10月,深圳市将印花税税率调整到3% 。上海也开始对股票买卖实行双向征收,税率为3% 。1992年6月,国家税务总局和国家体改委联合发文,明确规定股票交易双方按3% 。缴纳印花税 。1997年5月,证券交易印花税税率从3% 。提高到5% 。1998年6月,证券交易印花税税率从5% 。下调至4% 。1999年6月,B股交易印花税税率降低为3% 。2001年11月,财政部决定将A、B股交易印花税税率统一降至2% 。2005年1月,财政部又将证券交易印花税税率由2% 。下调为1% 。2007年5月30日起,财政部将证券交易印花税税率由1% 。调整为3% 。2008年4月24日起 , 财政部将证券交易印花税税率由3% 。调整为1% 。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决定从2008年9月19日起,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征收方式,将现行的对买卖、继承、赠与所书立的A股、B股股权转让书据按千分之一的税率对双方当事人征收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调整为单边征税,即对买卖、继承、赠与所书立的A股、B股股权转让书据的出让方按千分之一的税率征收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对受让方不再征税 。

什么是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英文:Shanghai Stock Exchange)是中国大陆两所证券交易所之一,创立于1990年11月26日,位于上海浦东新区 。
  
1990年12月19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开始正式营业 。截至2009年年底,上证所拥有870家上市公司,上市证券数1351个,股票市价总值184655.23亿元 。一大批国民经济支柱企业、重点企业、基础行业企业和高新科技企业通过上市,既筹集了发展资金,又转换了经营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