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爵有几等 清朝贝勒贝子亲王郡王的区别

“贝勒”一词来自金代女真语中的“勃极烈”,意思是“长官” , 理论上上至君主,下至普通酋长贵族都是“勃极烈”,像金代初期 , 皇帝称“都勃极烈” , 储君称“谙班勃极烈” , 以下依次为“国论勃极烈”(意思是“宰相勃极烈”)、“阿买勃极烈”(意思是“第一勃极烈”)、“昊勃极烈”(“第二勃极烈”)、“乙室勃极烈”(“第三勃极烈”)等,这些都是相当于王公的高级勃极烈,而基层的千夫长、百夫长、五十夫长也分别叫做“猛安勃极烈”、“谋克勃极烈”和“蒲辇勃极烈” 。
随着金的汉化加深 , 到金熙宗时代废除了将各级君长统称“勃极烈”的习俗 , 改为各种汉化官爵称呼,但留在东北、汉化较浅的女真部落仍沿袭“勃极烈”(贝勒)的称呼 。
金亡后内地女真逐渐被同化,东北女真退回到部落联盟状态,大小部落的酋长延续旧俗,继续称“贝勒” 。努尔哈赤称汗之后,“贝勒”就成为其部下同宗理事高官的统称,像弟弟舒尔哈齐、儿子褚英、代善、皇太极,侄子济尔哈朗等都被称作“贝勒”,按照权力大小、地位高低、关系亲疏,又分为“大贝勒”和“小贝勒”,这个时候并无亲王、郡王之类详细等级划分,凡宗室掌权者都是“贝勒”,最多分个“大小”,排个“一二三四”(如褚英和代善先后被称作“大贝勒”,皇太极被称作“四贝勒”等)而已 。
清太宗崇德元年(公元1636年)正式设立宗室爵位十四等,其中和硕亲王为第一等 , 多罗贝勒为第五等,如果剔除亲王世子、郡王长子这两个继承人等级 , 则贝勒和亲王间,只隔了一层郡王,即相差两等,如果算上世子、长子则相差四等 。
除了宗室爵位,蒙古爵位中也有亲王和贝勒 。蒙古亲王在蒙古爵位中名义上列第一等,实际上是第二等(部分外藩蒙古部落设有汗位) , 贝勒名义上列第三等(实际上是第四等) , 除汗位外,蒙古爵位分10等,其中前六等(亲王、郡王、贝勒、贝子、镇国公、辅国公)和宗室爵位相等,所以蒙古爵位中贝勒和亲王同样是相差两级 。
【王爵有几等 清朝贝勒贝子亲王郡王的区别】贝勒和贝子实际也是王爵 , 清朝宗室实际是四等王爵 , 亲王是一等王,郡王是二等王 , 贝勒是三等王,贝子是四等王,都高于公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