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时期的五刑分别指的是什么?

五刑是古代一种十分不人道的刑罚手段 。五刑是由五行相克而生,早在夏朝时期便制定了初代的五刑条例 , 早期的五刑基本上都是要故意损伤人体的肌肤,痛苦程度或许生不如死 。进入封建时期后 , 肉刑被汉景帝废除 , 新的五刑分别是笞、杖、徒、流、死 , 直到唐朝才得到进一步的完善 。那到了清朝,五刑又发生了哪些变化呢?这次就为大家做个简单的介绍,下面就一起来看看吧 。

清朝时期的五刑分别指的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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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到古代的刑罚 , 我们首先想到的就是影视剧上的那些画面,给人以残酷、野蛮的印象 。真实情况什么样?我们不妨以清朝为例,谈谈那时候的刑罚 。
清朝的“正刑”,完全沿袭前代,即“五刑”:笞、杖、徒、流、死 。根据《大清律例》的规定,我们简要了解一下“五刑”的情况 。
笞刑就是用小竹板责打犯人的背部、臀部或腿部,针对轻微犯罪而设 。小竹板长五尺五寸 , 大头宽一寸五分、小头宽一寸,重不过一斤半 。笞刑以十为一等 , 分五等,即从十到五十下 。
清朝时期的五刑分别指的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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杖刑比笞刑更重,用大竹板责打犯人 。这根竹板大头宽二寸、小头宽一寸五分,重不过二斤 。杖刑也是以十为一等,分五等 , 即从六十到一百下 。
在日常用语中,笞刑和杖刑统称“打板子”或“打屁股”,其中杖刑足以致人死命 。
徒刑,即剥夺罪犯人身自由并强制其劳役的刑罚,“徒者,奴也,盖奴辱之” 。徒刑分五等:徒一年杖六十,徒一年半杖七十,徒二年杖八十,徒二年半杖九十,徒三年杖一百 。
流刑,不忍刑杀流之远方 。我们对“流放宁古塔”这个说法都不陌生吧?流刑分三等:流二千里杖一百,流二千五百里杖一百,流三千里杖一百 。
我们看到 , 徒刑和流刑都与杖刑合并执行 。
清朝时期的五刑分别指的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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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这是最极端的刑罚,分为斩首和绞刑两种 , 同时有立决和监侯之分 。
“五刑”之外,法典律例中列出了一些刑罚,称“闰刑” 。比如《大清律例》中有规定,也是大家比较熟悉的戴枷示众 。
清朝戴枷的刑罚应用非常频繁,适用范围很广,惩罚期限从几天到几个月不等 。其执行地点,多在人来人往的公众场合,以达到让罪犯感到耻辱、让目击者畏惧法律的目的 。
清朝时期的五刑分别指的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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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枷不仅让罪犯精神受辱,对身体也是极大的折磨 。枷号的枷面长二尺五寸、宽二尺四寸,一般的重二十五斤,重枷可达三十五斤 。你想想,二三十斤重的木头挂在脖子上,站不稳躺不下 , 必然痛苦不堪 。
此外,发遣为奴、凌迟处死等也是《大清律例》载明在案的闰刑,本文不再详述 。
清朝还有名目繁多的刑罚 , 律例上并没有规定,但地方官在审判活动中却经常使用,可称之为“法外之刑” 。我们以“站笼”为例说明 。
清朝时期的五刑分别指的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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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笼”又称“立枷”,一般用于罪行较重的罪犯 , 受刑者大多会死于刑具之中 。其要害在于,“站笼”上端是枷,卡住犯人的脖子 , 脚下垫砖头 。官府衙役每天抽掉一块砖,犯人就会因脚底悬空而被吊死 。
晚清在华的英国《泰晤士报》采访人员莫理循,曾目睹犯通奸罪的女子被判“站笼”刑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