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买卖_农村的宅基地的房子可以买卖吗合法吗

农村宅基地可以买卖吗?农村宅基地是不可以自由买卖的 。我国农村的土地制度是集体所有制,宅基地从根本上来说,是农村集体土地,农民所拥有的,是宅基地的使用权 。因此,宅基地既不可以在城乡之间自由买卖,也不可在村民集体中互相买卖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 , 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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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 , 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农村宅基地买卖合同的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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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发布者:在行传媒
    。第四条 甲方权利担保责任2、因合同交易主体不符合法规政策标准,或者未取得相关权利主体审批同意,致使交易标的宅基地房屋无法完成登记过户的,双方可以协商解除合同 。其中乙方不具备买受人资格条件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给甲方 。第八条 本合同需由甲乙双方共同签字后,由宅基地所在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审批同意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叁份 。甲方产权人及甲方委托代理人共持一份,乙方一份,集体经济组织一份留存备查 。
农村宅基地是都可以买卖和转让不能 。买卖宅基地违法 。
《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也就是说,买卖土地是违法的,那么,如何理解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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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规定 , 依法改变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 , 因依法转让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附着物导致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必须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由原土地登记机关依法进行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变更登记 。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变更,自变更登记之日起生效 。
由上可知,因依法转让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附着物导致土地使用权转移,这种情况下就可看作是土地使用权的依法转让 。比如 , 因依法买卖农村自建房导致宅基地使用权转移 , 就是宅基地使用权的依法转让 。不过,因宅基地使用权的权利主体比较特殊,只能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所以 , 农村自建房买卖只能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进行 。农村宅基地买卖合同有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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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发布者:弘利教育法律资格类
宅基地买卖合同出卖人(甲方):姓名:身份证号码:买受人(乙方):姓名:身份证号码:甲、乙双方就宅基地买卖事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见证人见证前提下订立本合同条款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一、宅基地情况:坐落于省市区镇村(社区),东邻西邻,南邻北至 。本宅基地长米,宽米,总面积为亩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号码:二、该土地使用权利由甲方保证:为本人所有,经家人同意 , 无任何产权、债务、财务、继承等纠纷 。三、经双方协商总价格为元整(大写:万仟佰拾元整),当日当面现款付清 。四、经双方签订合同,乙方付清甲方宅基地款后 , 甲方将宅基地及其所有附属物(包含附属建筑树木等)归乙方所有 。五、甲方于年月日按照合同规定将宅基地及所属树木等售于乙方,乙方作为购买者拥有对土地的任何权利(即:使用、改造、收益、出租、担保、抵押、买卖、占有等所有权和处置权,也包括被征用拆迁等产生的赔偿或者其他形式产生的赔偿,均由乙方所得,与甲方无任何关系,且甲方配偶和后代不得向乙方及其后代进行追偿) 。
新土地法规定农村宅基地能买卖吗?【土地估价师考讯】
答:新《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村民每户只能有一处宅基地,并且面积不能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宅基地已达到规定的标准就不能再申请新的宅基地,可在原宅基地改建 , 或退出原宅基地再申请新宅基地 。宅基地达到标准的也不得买住宅 。但对由于房产继承等原因形成的多处住宅(包括宅基地),原则上不做处理,但房屋不得翻建 。房屋损坏后,退出多余的宅基地 。
农村村民建住宅用地,由村民向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申请,经村民委员会讨论,并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涉及占用农用地,还应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 。
村民因住房出卖、出租而使宅基地达不到标准,或没有宅基地的 , 也不得申请宅基地;但因两户的宅基地都达不到标准而相互之间调剂,经批准可以申请宅基地 。严禁利用建住宅为名搞房地产开发和炒房地产的行为 。
农村的宅基地可以在同村人手中买卖吗?可以在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成员中转让,具体情况还需要符合以下四个条件 。
依据《土地管理法》第62条、《物权法》第155条及有关政策 , 有条件的允许宅基地使用权转让不为法律所禁止 。需具备的条件有:
(一)转让人拥 有二处以上的宅基地;
(二)转让人与受让人为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成员;
(三)受让人没有住房和宅基地 , 且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
(四)转让行为征 得集体经济组织同意 。强调一点,以上条件应同时具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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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展资料(法律依据)
《物权法》第153条规定,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 , 适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农村村民要获得宅基地使用权,应通过申请并获得有权机关的批准 。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必须具备如下条件:
第一,必须是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申请人必须是无宅基地、家庭人口众多确需分户居住的 , 因国家或乡(镇)建设需要另行安排宅基地的或者在农村落户需建住宅而无宅基地的情况的的村民 。
第二,申请人提出申请 。村民首先向所在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集体经济组织同意后将申请提交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 尽量利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如果占用农用土地作为宅基地 , 则需要依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并办理农用土地转用批准手续 。
宅基地使用权只能由宅基地使用权人行使,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损毁宅基地 。宅基地使用权有效转让,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第一 , 转让行为应征的本集体经济组织同意;
第二,受让人为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
第三,受让人没有住房和宅基地 , 且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 。
《土地管理法》第62条第3款规定:“农村村民住宅用地 , 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44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具体说:
1、由本人向所在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提出用地申请;
2、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召开其成员会议或者村民委员召开其村民会议就村民提出用地申请进行讨论;
3、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会议或者村民会议讨论通过后;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4、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占用农用地的,依照土地管理法》第44条的规定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 。
参考资料:宅基地使用权—百度百科农村的宅基地的房子可以买卖吗合法吗【宅基地买卖_农村的宅基地的房子可以买卖吗合法吗】农村宅基地的房子如果是本村人是可以买卖,但是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
宅基地房屋买卖,除了要到房屋管理部门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 , 还要进行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变更 。如果不进行宅基地使用权的变更,房屋根本就没有发生转移 。
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有下列转让情况,应认定无效:
(1)城镇居民购买;
(2)法人或其他组织购买;
(3)转让人未经集体组织批准;
(4)向集体组织成员以外的人转让;
(5)受让人已有住房,不符合宅基地分配条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 , 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 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