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教学法律法规_谈谈中小学教师如何做到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依...

教育教学法律法规包含教育学吗?主要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规、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学是研究教育现象、揭示教育规律的一门科学;心理学是研究心理现象及其规律的科学,心理现象又称心理活动 , 它包括:心理过程、个性心理 , 教育心理学的具体研究范畴是围绕学与教相互作用过程展开的,学与教相互作用过程是一个系统过程,该系统包含学生、教师、教学内容、教学媒体和教学环境等五种要素;由学习过程、教学过程和评价/反思过程这三种活动过程交织在一起;教师职业道德:1.道德:是由一定社会的经济关系所决定的特殊意识形态,是以善恶评价为标准,依靠社会舆论、传统习惯和内心意念所维持的,调整人们之间以及个人与社会之间关系的行为规范的总和 。2.道德现象:道德意识现象,道德规范现象,道德活动现象 。3.职业:人们由于特定的社会分工和生产内部的劳动分工而长期从事专门业务和特定职责,并以此作为主要社会生活来源的社会活动 。教育法规基础知识:依法执教——当代教师应具备的基本法律素质,教育法律基本知识 。
国家有关教育法律法规所规范的教师教育行为是什么一、要自觉践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 学为人师,行为世范 。增强依法治教意识 , 切实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认真履行教书与育人的双重职责 。坚持正确的教育观、学生观、质量观 。教师不得进行有违职业道德的教学活动,不得以任何借口、任何方式惩罚学生,不得从事有偿补习活动,不得擅自公布学生考试成绩和按考试成绩给学生排队 。
二、要依据国家课程方案、学科课程标准以及我省关于教育教学的政策规定开展教育教学活动 。各学科教师不得随意调整课程和课时,不得以任何名义挤占其他学科的课时和学生的自习时间 。
三、要精心制定学期(学段)教育教学计划 。教育教学计划包括课堂教学计划和课外实践活动教学计划,内容包括教育教学目标和实施方案 。教育教学计划的制定要符合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的要求,符合校情、学情,具体可行,不得盲目追求教学进度 。要对教育教学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阶段性检查和总结 , 及时反馈信息,不断调整和完善教育教学实施方案 。
四、要精心开发课程资源 。认真研究国家课程要求,熟悉国家课程方案,熟悉本学科和相关学科课程标准 。具有并不断提高课程开发和课程资源整合的能力,在开好学科课程的同时 , 能够开设一定数量的校本课程;在教育教学中能够积极开发并合理利用校内外各种课程资源 。认真研究教材,熟悉本学科教材的编写意图和特点,熟悉学段或各年级之间教材的衔接,熟悉相关学科之间教材的联系与整合要求,熟悉整册或整个模块教材的完整结构 。在实施课程教学时,能准确把握国家课程标准的要求,结合学生实际和教学条件 , 创造性地使用教材,全面落实课程目标 。
五、要精心备课 。备课内容主要包括研究课程标准和教材,分析学生课堂学习的认知前提和情感前提,合理确定教学目标,准确把握教学重点难点,预测学生的认知障碍 , 科学设计课堂作业,备好所需教具学具,选择教学手段、学生学习方式和教学组织形式等 。提高备课效率和质量,采取集体备课与个人备课相结合的方式 。充分利用网络技术和资源 , 开展网上研究与备课 。教学目标的设置要做到明确具体、可操作、可测评、可达成 。重视引发学生认知和思维障碍的教学环节和“引桥性”课程学习资源的设计 。课堂练习的设计要有针对性、层次性 。认真撰写教案,教案要因课程、教师、学生和教学环境的不同而异 , 突出个性化教案的设计 。
六、要精心上课 。善于根据教学内容、课型、学情的不同,运用适宜的教学模式组织教学 。课堂教学的导入简洁、高效,能引导学生尽快进入学习情境 。着力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利用自主、合作、探究等学习方式 , 加强师生、生生之间的交流与互动,最大限度地提高学生课堂教学的参与度,不得“满堂灌” 。面向全体学生,不得只关注部分优秀学生,借助“小先生制”和教师个别指导加强对学习困难学生的帮助 。突破教学的重点、难点 , 加强思维过程与方法的教学,努力实现“三维目标”的有机统一 。加强反馈矫正教学环节,“双基”教学力争让学生做到“堂堂清”、“节节清”、“单元清” 。加强学生能力培养,重视整合建模教学 。教学手段和教学组织形式的运用合理有效,不搞形式主义 。处理好预设与生成的关系 , 及时把握和运用生成性课程资源,防止机械照搬教案 。既重视课程资源的整合与教学内容的拓展,又重视学生对课本内容和练习的学习 。重视课内书本学习与课外实践学习的衔接 。
七、要精心进行作业教学 。作业教学包括教师设计作业、学生做作业、教师评改作业、实施矫正教学等环节 。加强对学生作业设计的研究,增强作业的开放性、探究性和实践性 。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增强作业的层次性、适应性和可选择性,满足学生的不同需求 。引导学生认真完成教材和国家提供的练习册上的作业 。根据学生的实际需要,提供学生可选择的补充性作业 。不得利用教辅资料布置作业 。认真检查和评改学生的书面作业 , 做到书面作业全批全改 。全面了解每一位学生的作业情况,根据对反馈信息的科学分析,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指导,加强矫正性教学 。不得让学生家长代为评改作业 。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按照有关规定严格控制作业量 。
八、要精心组织考试与评价 。教师应具备科学命题能力 。各类考试要以《课程标准》为依据,加强与社会实际和学生生活经验的联系,重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以及实验操作等方面能力的考查 。每次考试结束后,在全面分析学生试卷的基础上 , 认真实施矫正教学 , 教会学生举一反三,巩固学习成果,提高学习能力 。严格执行考试规定,不得违规组织任何考试,不得按考试成绩给学生排队或公布名次 。班主任负责学生成长记录档案的建立,学科教师协助班主任做好相关工作 。
九、要精心指导学生课外学习与生活 。把指导学生的课外学习和实践活动作为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教学工作计划 。每学期组织学生开展一定数量的学科实践性教育教学活动 。帮助学生制定节假日、双休日学习与生活计划,指导学生利用课外时间开展基于兴趣与爱好的读书、学科拓展和社会实践活动 。加强对学习困难学生的学习指导,帮助学生学会学习 , 增强学习信心 。对学生课前预习的指导要注意层次性和针对性 , 不得提出划一要求,或提供以试题为主要内容的“导学案” 。指导学生开展丰富多彩的读书成长、自然观察、社会考查、科学探究、参观游学等课外自主学习和实践活动,指导学生开展艺术、体育、科技等兴趣小组和专业社团的活动 。科学协调课堂教学和课外活动安排,防止加重学生的负担 。加强与学生家长的沟通,不断提高对学生学习与生活指导的实效性 。
十、要精心进行教育教学反思 。定期对课程资源开发、教案设计、上课、作业教学、考试、学生学习与生活指导等教育教学活动进行反思,总结经验 , 找出问题 , 明确方向,在不断实践与反思中,明确和形成自己的教育教学特色 。坚持写教育教学日志 。
补充
给个好评吧亲~

教师资格证考试教育法律法规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10号)管理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条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第十条 国家实行教师资格制度 。
中国公民凡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 , 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 具备本法规定的学历或者经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有教育教学能力,经认定合格的 , 可以取得教师资格 。
第十一条 取得教师资格应当具备的相应学历是:
 ?。ㄒ唬┤〉糜锥敖淌ψ矢?nbsp;, 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ǘ┤〉眯⊙Ы淌ψ矢瘢?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ㄈ┤〉贸跫吨醒Ы淌Α⒊跫吨耙笛N幕⒆ㄒ悼谓淌ψ矢?,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ㄋ模┤〉酶呒吨醒Ы淌ψ矢窈椭械茸ㄒ笛!⒓脊ぱ!⒅耙蹈咧形幕巍⒆ㄒ悼谓淌ψ矢?nbsp;, 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取得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和职业高中学生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的学历,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规定;
 ?。ㄎ澹┤〉酶叩妊=淌ψ矢? ,应当具备研究生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
 ?。┤〉贸扇私逃淌ψ矢?nbsp;, 应当按照成人教育的层次、类别,分别具备高等、中等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
不具备本法规定的教师资格学历的公民,申请获取教师资格,必须通过国家教师资格考试 。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制度由国务院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
第六条教师资格条件依照教师法第十条第二款的规定执行,其中“有教育教学能力”应当包括符合国家规定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身体条件 。
第七条
取得教师资格应当具备的相应学历,依照教师法第十一条的规定执行 。取得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
《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
第六条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 , 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 , 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
第七条 中国公民依照本办法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应当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 。
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对于确有特殊技艺者,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 其学历要求可适当放宽 。
第八条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的教育教学能力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ㄒ唬┚弑赋械=逃萄Чぷ魉匦氲幕舅刂屎湍芰?。具体测试办法和标准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定 。
 ?。ǘ┢胀ɑ八接Φ贝锏焦矣镅晕淖止ぷ魑被岚洳嫉摹镀胀ɑ八讲馐缘燃侗曜肌范兑业纫陨媳曜?。
少数方言复杂地区的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三级甲等以上标准;使用汉语和当地民族语言教学的少数民族自治地区的普通话水平,由省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规定标准 。
 ?。ㄈ┚哂辛己玫纳硖逅刂屎托睦硭刂?nbsp;, 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
第九条 高等学校拟聘任副教授以上教师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者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只需具备本办法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三)项规定的条件 。
中小学有哪些法律法规?【2017年小学真题】【单选题】安徽省中小学行为规范规定走读生每天在校教育教学活动的时间,小学生不超过( ) 。
A.6小时 B.7小时 C.8小时 D.9小时
【答案】A 。解析:《安徽省中小学办学行为规范(试行)》规定,走读生每天在校教育教学活动的时间 , 小学不超过6小时,初中不超过7小时,普通高中不超过8小时 。此题考察的是对相关法条的识记,记忆难度不高,但往往容易被考生忽略 。因此,在备考的时候,需要针对安徽省颁布的一些法条进行识记和掌握,从而保证在这部分知识点不丢分 。
【2017年中学真题】【单选题】“了解学生身心发展的一般规律与特点”属于《中学教师专业标准》基本内容“专业知识”中的( ) 。
A.教育知识 B.学科知识 C.学科教学知识 D.通识性知识
【答案】A 。解析:《中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中规定 , “专业知识”中的教育知识包括:“22.掌握教育心理学的基本原理和方法 , 了解中学生身心发展的一般规律与特点 。”关于此题的考察,牵扯到《中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中对于专业知识的范围的定义,对于这个知识点,需要在理解的基础上进行识记 。专业知识中的教育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等知识,考生可以在理解的基础上进行识记 。
【2016年中学真题】【单选题】《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要求( ) 。
A.各级政府及时下达升学指标
B.适当增加考试次数
C.建立学业负担监测机制
D.将各种竞赛成绩作为义务教育阶段升学的依据
【答案】C 。解析:《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关于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这一项中提出,各级政府要把减负作为教育工作的重要任务 , 建立学生课业负担监测和公告制度;不得以升学率对地区和学校进行排名,不得下达升学指标;各种等级考试和竞赛成绩不得作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与升学的依据 。16年关于《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考察的频率较高,在中学试卷中出现2道单?。?小学试卷中出现一道单选,因此需要重点备考 。
学习教育法律对教师的教育教学有哪些作用在《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的相关条文中,明确指出了作为教师所不应去做的言行,以及对学生要平等对待的原则 。品读条文,对照自己 , 觉得自己能够按照相关规定指导自己的实践,规范自己的行为 。在教育教学中努力做到为人师表,平等对待每一个学生,为学生营造了既宽松又有序,既民主又自主的学习、生活氛围,让学生在快乐与幸福中得到发展 。在教育教学实践中,始终牢记法律法规的条文,充分做到尊重学生人格,不歧视学生,对学习或平行存在问题的学生多方想办法树立其信心 , 但有时也有耐心不够的时候,今后要学会寻找孩子身上的闪光点,用显微镜看其不足,我们彼此一定都会多得许多快乐 。
谈谈中小学教师如何做到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依...【教育教学法律法规_谈谈中小学教师如何做到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依...】依法执教就是教师要依据法律法规履行教书育人的职责 。即教师的教育教学行为要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进行 。教师要讲法律 。用法律来规范自己的行为,不做法律禁止的事情 。教育教学要遵循教育法律法规 。依法执教要把法定的职业规范转化为教育教学实践活动 , 以法律为尺度,严格依照法律进行教师职业行为选择 。学习了《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2008年修订)后,对于教师应该怎样依法执教有了比较全面的认识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2008年修订)的第一条就是爱国守法 。其中“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权利 。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就给我们教师提出了依法执教的理论根据 。近年来,教师体罚学生,给学生、家长、学校造成不良影响的事件不断见诸报端 。这些行为不仅侵害了学生的合法权益,伤害了学生的健康心灵 , 而且使教师自己也在埋怨、指责、愤怒中受到伤害 。而且还使得师生关系紧张 。严重影响、破坏了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 给教育带来了不可估量的损失 。我想,如果我们的老师都能知法、守法,树立良好的师德,给学生更多的关爱 , 师生之间的关系就一定会融洽、和谐的 。“学生”,顾名思义,学习生的东西 , 这是是一个成长的的过程 , 这个过程具有可塑性,他们这个年龄不犯点错误 , 可以说不正常 。重要的是他们犯了错误之后 , 我们教育工作者怎样来教育管理的问题 。我们在教育惩罚的时候就应该恪守教育法律法规的底线 , 不能过度 。一、要依法执教 , 首先就要认真学习教育法律法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 , 增强法律意识,形成法制观念,具备依法执教能力,从而提高法律素养,是提升教师职业道德水平的基础与保证 。在我国 , 关于教师职业的法律要求和对教师从教的法律保障,还处于逐步发展和完善之中 。“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 , 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 。教师应当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 。”这不仅是对教师职业性质的规定,同时是对教师职业理想作出的一种原则上的规定 。教师职业责任是教师从事职业活动过程中应该承担的义务或责任 。教师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1) 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2) 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 , 遵守规章制度 , 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 , 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3) 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 (4) 关心爱护全体同学 , 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5) 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6) 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 。根据《教师法》的规定,如果教师见到侵害学生合法权益的现象发生时应该制止而没有制止,那么教师不仅要承担道义上的责任,而且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教师职业则要求教师有为人师表的敬业风范 。教师职业纪律基本上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类: (1) 遵守教学时间的规定,不迟到,不拖堂,不提前下课; (2) 遵守教学计划的规定,按时完成教学任务; (3) 遵守教学态度的规定,认真备课,上课 , 批改作业,认真开展课外活动; (4) 遵守禁止体罚的规定,不打骂学生,不乱罚款,乱收费,等等 。法律是规范人们行为方式的重要工具 , 教师如果违反了职业纪律 , 那么就要受到相应的处罚 。《教师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 (1) 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 (2) 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 (3) 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教师有前款第 (2) 项、第 (3) 项所列情形之一,情节严重 , 构成犯罪的 ,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教师要学会换位思考 我们在做学生思想工作要注重换位思考 。我班有位学生小军,曾两次留级,有小偷小摸行为 , 动不动就打架 。家长对他丧失了信心 。但我分析后认为:小军自尊心很强 , 打架多是自尊心受到伤害时发生;尽管成绩差,但每次作业都坚持完成;他热爱劳动,能吃苦,这些是他身上的闪光点 。我抓住这些教育他如何从父母严厉的教诲中理解长辈对自己的良苦用心;如何从老师的严格要求中领会老师的殷切期望;如何从与同学的交往中看到自己的不足 。还及时把他的进步告诉家长,介绍给同学,使他感到成长的快乐,渐渐地他成为了品学兼优的好学生 。试想 , 如果就小军的现状,可能很多教师都会讨厌,责骂,或者听之任之 , 或者干脆把他拒之门外 。没有换位思考,耐心教导,后果可想而知 。三、教师要以慈母心对待学生 老师批评、惩罚学生 , 大多是为了学生好 , 为了纠正学生的不规范行为 。可是在批评惩罚学生时,往往会出现个别差异所带来的顶撞,逆反或是不接受的情况 。这样便有可能出现教师粗暴的对学生实施更强制、更强烈的惩罚 , 导致惩罚过度 。但如果我们一直把学生当成自己的孩子 , 自己时时都站在孩子家长的角度去看待学生的错误,那么批评话语就不会那样尖酸刻?。头7绞骄筒换崮敲垂?。记得魏魏的《我的老师》文章里的蔡芸芝老师有一次这样“惩罚”一位学生:“她的教鞭像要落下来,孩子用石板一迎 , 教鞭轻轻地敲在石板边上,大伙笑了,她也笑了 。”看似重罚,却轻轻地落下,这样独特的惩罚只有慈母般的教师才能做到 , 学生会从这样“惩罚”中体会到老师的关心、慈爱 。带着慈母般的心,以家长的心态去批评、去惩罚学生,就不会出现体罚现象了 。对违纪学生适度的批评与惩罚是必要的 。它犹如对树木成长的剪枝过程,它可以促使学生在适度的批评与惩罚过程中认识错误,进而规范自身行为,促使其健康成长 。但是必须要把握教育法律法规的底线——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