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劳动合同法内容是?与旧版劳动合同法有啥区别?新劳动合同法的内容主要包含:
一、关于立法宗旨
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
二、关于调整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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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劳动合同_新劳动法中不签劳动合同的赔偿明确标准】扩展资料:
将第六十六条修改为:“劳动合同用工是我国的企业基本用工形式 。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
前款规定的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 。
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超过其用工总量规定的比例,具体比例由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规定 。
将第九十二条修改为:“违反本法规定,未经许可 , 擅自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劳动合同重新要签订新的内容合法吗?在劳动合同中添加内容这属于劳动合同的变更,用人单位必须和劳动者协商,必须经过劳动者同意才可变更 。劳动者不同意的就不能变更,只要劳动者不签字,那么变更就无效 。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 。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
劳动合同(新劳动合同法)终止的法定条件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 , 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如下:1、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期满是劳动合同终止的最主要形式,适用于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一旦约定的期限届满或工作任务完成,劳动合同通常都自然终止 。2、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3、劳动者死亡、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当劳动者死亡、因下落不明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后,作为民事主体和劳动关系当事人,无法再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自然也不能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当然终止 。4、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企业被依法宣告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被撤消,意味着企业的法人资格已被剥夺,表明此时企业已无法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其权利和义务,只能终止劳动合同 。5、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终止情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劳动者死亡 , 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新劳动合同法辞职后赔偿
和新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要注意哪些问题?在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应该注意如下方面:
(1)劳动合同的内容要注意全面 。
劳动合同的必备内容包括: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和福利,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等 。
(2)最好签订书面合同,并且自己要保留一份合同 。
不愿意与职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是想以此逃避一些责任,是对劳动者极不负责的行为 。劳动者有权要求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合同 。这样,如果发生劳动纠纷、争议 , 就有法律依据 。
(3)即使在试用期内也要签订书面合同 。
有些单位为了逃避责任,在试用期内,往往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 。一旦试用期满 , 就找种种借口辞退员工,可以不对劳动者负任何责任 。
总之 , 在签订劳动合同时 , 要多参看别人的合同,避免签“口头合同”、“不全合同”、“模糊合同”、“单方合同”以及一些危险性行业用人单位与员工签订的“工伤概不负责”的生死合同 。
新劳动合同法对裁员有什么赔偿方面的规定经济性裁员,应当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 。
经济性裁员必须符合《劳动合同法》四十一条的规定,否则将会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赔偿金 。
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 , 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经济赔偿金是补偿金的二倍 。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 , 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ㄒ唬┮勒掌笠灯撇ü娑ń兄卣模?br /> ?。ǘ┥⑸现乩训模?br /> ?。ㄈ┢笠底⒅卮蠹际醺镄禄蛘呔绞降髡? ,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ㄋ模┢渌蚶投贤┝⑹彼谰莸目凸劬们榭龇⑸卮蟊浠?,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ㄒ唬├投咭勒毡痉ǖ谌颂豕娑ń獬投贤模?br /> ?。ǘ┯萌说ノ灰勒毡痉ǖ谌豕娑ㄏ蚶投咛岢鼋獬投贤⒂肜投咝桃恢陆獬投贤模?br /> ?。ㄈ┯萌说ノ灰勒毡痉ǖ谒氖豕娑ń獬投贤模?br /> ?。ㄋ模┯萌说ノ灰勒毡痉ǖ谒氖惶醯谝豢罟娑ń獬投贤模?br /> ?。ㄎ澹┏萌说ノ晃只蛘咛岣呃投贤级ㄌ跫├投贤?nbsp;, 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勒毡痉ǖ谒氖奶?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ㄆ撸┓伞⑿姓ü婀娑ǖ钠渌樾?。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 , 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 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新劳动法中不签劳动合同的赔偿明确标准1、首先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2、其次很多人将"双倍工资"简单理解成了"工资的双倍",实际上"双倍工资"的含义,是指劳动者每月实发的工资的双倍,已发放的工资部分应该扣除 。一般来说在要求另一倍,具体按照实际发放的工资来计算 。
3、录音或录像证据是法律允许的证据形式之一 。在《民事诉讼法》第63条规定了八种形式的证据,其中第四项是“视听资料”也就是录音录像证据 。在《继承法》中 , 也有“录音遗嘱”的规定 。所以 , 视听资料法律允许的证据形式,是没有任何争议的 。
《劳动法》相关条例:
第八十九条 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第九十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 。
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 , 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 , 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
第九十二条 用人单位的劳动安全设施和劳动卫生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或者未向劳动者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和劳动保护设施的,由劳动行政部门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提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决定责令停产整顿;对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致使发生重大事故,造成劳动者生命和财产损失的,对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
第九十三条 用人单位强令劳动者违章冒险作业,发生重大伤亡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对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九十四条 用人单位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
第九十五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保护规定,侵害其合法权益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对女职工或者未成年工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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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展资料:
1、《劳动合同赔偿》除了收录常用法律法规司法解释部门规章外,还收录了部分对法律文件的解释性批复和复函,可以帮助读者更加全面掌握法律规定 。
2、“编排合理”,《劳动合同赔偿》按照损害赔偿过程中可能遇到的情形设计结构分类,并在每类中按文件的重要程度排列先后顺序 。读者朋友可以根据自己需要迅速查找法律信息 。
3、“文本标准”,书中所涉法律文件皆为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正式文本,除标明施行日期 。还逐一标注公布文号 , 方便读者查找核对 。
4、“内容实用”,能为读者提供实用、广泛的损害赔偿信息 。包括典型案例、疑难问题和常用文书、实用性脚注等 。
5、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
6、劳动合同的概念及结构:
(1)劳动合同期限和试用期限 。
(2)工作内容和工作时间 。
(3)劳动报酬和保险、福利待遇 。
(4)生产条件或工作条件 。
(5)劳动纪律和政治待遇 。
(6)劳动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
(7)违约责任 。
(8)当事人约定的其他事项 。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劳动合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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