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徐老太事件

南京徐老太事件是怎么回事?2006年11月20日上午 , 本文主角南京市民徐寿兰女士(即后来大名鼎鼎的南京徐老太)在某公交车站等车,据其称被正在下车的市民彭宇撞倒,而彭宇则称下车时候见老人摔倒,所以扶至旁边,并且在其亲属到来以后一起送该老人到医院,其中还垫付了200元的医药费 。

当好心的彭宇离开以后,却被告知要赔偿医药费用 。
2007年1月4日,徐老太将彭宇告上了法庭,9月3日,判决的结果是彭宇应该赔偿40%的损失费计45876.36元 。
判决结果出来以后,引发了网友的激烈争论,而其中诸多有关判决中猫腻的传说也在网络上飞快流传 。有人通过网络强大的“人肉搜索引擎”发现徐老太的儿子是南京市公安局八处工作人员,赶到现场提供证据的派出所在提供笔录的问题上出尔反尔,关于徐老太是专业碰瓷党的传言等等,而在其中网络言论几乎一致向着彭宇 。
其中讨论最热烈的就是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给出的判决书关于彭宇撞倒徐老太的认定逻辑 。最高法院在《证据规定》中,对民事案件举证责任进行了明确的规定,“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也就是说如果徐老太没有充足的证据证明是彭宇撞倒自己,那么就没有足够的理由来索取赔偿 。
社会影响
2007年“南京徐老太事件”的宣判曾被媒体评为2007年最具影响力的十大事件之一,而此案中法律与道德的讨论一度成为人们议论的焦点,“见义勇为”“出手相助”曾一度被人们所质疑 。
社会后遗症
核心提示
“南京徐老太事件”判决后,一篇题为《老翁摔倒在地,无人敢扶》的帖子在各大网站风传,激起网民的激烈讨论,短短四天时间 , 跟帖者超过两万 。有网友表示,怕被家属诬陷成肇事者,不敢扶 。也有网友表示,渴望人际关系回归真诚 。一件本该平常不过的生活小事为何会引发轩然大波......
八旬翁倒地无人敢扶
时间:2009/9/19
地点:重庆南坪
现?。阂焕衔?nbsp;, 80岁上下 , 摔在地上,手足抽搐……无人敢扶,不少人提醒:不要扶,扶了要遭 。
前些日子 , 曾经有人在火车站举着“我是陌生人,不要搭理我”的牌子告诫路人不要轻易学雷锋,他刚刚输掉了一场官司 , 就是因为学雷锋去扶摔倒在地的老人而惹祸上身,还被判罚4万5 。那就是网友热议的“南京徐老太事件” 。
“徐老太”的判决生效不久,无独有偶,9月19日8时43分,在重庆南坪,一位约80岁的老翁也摔倒在地,手足抽搐,无人敢扶 , 不少人提醒:不要扶,扶了要遭殃 。大家看看图片:老人脸朝下倒在人行过道上,一根拐杖丢弃在一边,旁边是七八个围观者犹豫的脚 。
不是人心太冷漠,不是我们道德丧失,不是我们不想学雷锋,而是有前车之鉴,不敢学雷锋了 。大家想一下,连法官都说 , “扶不起,那得冒倾家荡产的危险” , 我们学雷锋的积极性还能剩几分?其实我们都想学雷锋,担心的是官司上身 。
有律师说,在扶老人前先拍照摄像或者让倒地者签字 , 录下声音留下证据 , 想想多么滑天下之大稽,在有些危急的时刻,老人的健康与生命危在旦夕,难道我们的拍照摄像录音签字设备就那么恰好是给倒地的人准备的吗?老人倒地都是偶然的,路人也都是偶然碰上的,我们普通人成天背个摄像机 , 除非脑子进水了 。
还有人说 , 在扶起摔倒的老人之前 , 最好找几个路人作为见证,然后一起将老人送往医院,让医院也做个见证 。呵呵 , 我笑的很无奈,万一只有你自己想学雷锋,偏偏路人没有响应者呢,毕竟因为做好事而惹上官司的事情不在少数 。老人的生命很可能就在那找证据的过程中命丧黄泉 。
当学雷锋到了这么麻烦的地步,到了必须有很多琐屑的程序化的东西做铺垫的时候,还有几个人愿意出面出头救人呢?
我自己就亲身经历过一场虚惊:一个醉酒者骑着电动车倒在路旁 , 呕吐不止 , 那时候正好下着雨,他倒地的时候我正好路过 。所幸的是好几个人都在路旁,大家问他家人的电话,他醉的根本说不出话,也记不得家人的电话号码 。我们从他口袋里掏出手机,找了一下电话簿 , 找到了估计和他认识的朋友或者家人 , 把电话打过去 。
在等待的过程中,我们都不约而同担心一件事:万一家属认为是我们中的某人撞上的怎么办?所幸最后家属没有做负心人,因为她知道他爱喝酒 。
如果我们所有人在做好事之前 , 首先想到的是那么复杂的一系列担心灾祸上身的问题,那我们的社会就无可救药,诚信不在了 。
“不是我不想扶,这世界很无奈!”

南京徐老太事件的介绍2006年11月20日上午 , 南京市民徐寿兰女士在某公交车站等车 , 据其称被正在下车的市民彭宇撞倒,而彭宇则称下车时候见老人摔倒 , 所以扶至旁边,并且在其亲属到来以后一起送该老人到医院,其中还垫付了200元的医药费 。当好心的彭宇离开以后,却被告知要赔偿医药费用 。2007年1月4日,徐老太将彭宇告上了法庭,9月3日,判决的结果是彭宇应该赔偿40%的损失费计45876.36元 。判决结果引起极大争议 。
南京徐老太事件的后遗症核心提示“南京徐老太事件”判决后 , 一篇题为《老翁摔倒在地 , 无人敢扶》的帖子在各大网站疯传,激起网民的激烈讨论,短短四天时间,跟帖者超过两万 。有网友表示 , 怕被家属诬陷成肇事者,不敢扶 。也有网友表示,渴望人际关系回归真诚 。一件本该平常不过的生活小事为何会引发轩然大波......时间:2009/9/19地点:重庆南坪现?。阂焕衔蹋?0岁上下,摔在地上,手足抽搐……无人敢扶 , 不少人提醒:不要扶,扶了要遭殃 。前些日子 , 曾经有人在火车站举着“我是陌生人,不要搭理我”的牌子告诫路人不要轻易学雷锋,他刚刚输掉了一场官司,就是因为学雷锋去扶摔倒在地的老人而惹祸上身,还被判罚4万5 。那就是网友热议的“南京徐老太事件” 。“徐老太”的判决生效不久 , 无独有偶 , 在重庆南坪一位约80岁的老翁也摔倒在地,手足抽搐,无人敢扶,不少人提醒:不要扶,扶了要遭殃 。大家看看图片:老人脸朝下倒在人行过道上,一根拐杖丢弃在一边,旁边是七八个围观者犹豫的脚 。不是人心太冷漠,不是我们道德丧失,不是我们不想学雷锋 , 而是有前车之鉴,不敢学雷锋了 。大家想一下 , 连法官都说,“扶不起,那得冒倾家荡产的危险”,我们学雷锋的积极性还能剩几分?其实我们都想学雷锋,担心的是官司上身 。“不是我不想扶 , 这世界很无奈!” 2010年12月7日上午,一名六旬老人突然昏倒街头,众商户及行人不敢贸然施救,当民警和急救人员赶到时,老人已经身亡 。据目击者介绍,昨日上午10时许,一名年约六旬的爹爹走在武昌白沙洲长江村菜场路上,突然一头栽倒在地,俯躺地面一动不动 。附近几家商户上前喊叫询问,但爹爹一言不发,没有任何反应 。围观者越来越多,但人群中没人认识倒在地上的爹爹 。其间,有人打算给老人翻身查看情况 , 但很快被人以“惹事上身难得说清楚”给劝止了 。约两小时后 , 见老人仍旧没有动静,路人拨打电话报警 。110民警及120急救人员赶到后,发现老人已经身亡 。知情者介绍,身亡老人为外地人,孤身一人租住在长江村附近,倒地身亡可能是因疾病突发,死亡原因仍在调查中 。现代快报2011年9月24日报道 “我的命是那个司机救的 , 真要谢谢他!”昨天上午,74岁的魏老太躺在省中西医结合医院的病房内,激动不已 。原来22日上午,她在网板路过马路时被一辆轿车撞倒,10多辆过往车辆都不肯送她到医院,最后72路车驾驶员杨洋将她送到了医院 。当天上午10点多,网板路附近大雨如注,魏老太出门买菜回家,当她走到自家小区马路对面穿过马路来到路中的绿岛处,没想到一辆轿车从左侧驶来 , 魏老太被撞得倒地不起,满头满脸都是血 。轿车驾驶员王先生见状 , 立即下车,看到老太伤势严重,立即扶起老太,一边报警,一边准备送她到医院 。考虑到要保护事故现?。跸壬挥卸约旱慕纬担钦驹诼繁?nbsp;, 伸手拦过往车辆 。“当时我拦了10多辆车,驾驶员们看到满头是血的老太太,都不肯送 。”王先生告诉采访人员,“他们有的说自己有事,有的则摆摆手径直离开 。当时我急得直跺脚,如果老太太不尽快送到医院,后果不堪设想 。”就在王先生急得手足无措时,一辆72路公交车驶来,驾驶员是一名30多岁的男子,他探出头问王先生发生了什么事,听说老太太被车撞了,这名驾驶员立即回头跟车内乘客商量:“有个老太太被车撞了 , 我想先把她送到医院去,大家能配合一下吗?”当时车内有七八名乘客,大家看到满脸血污的魏老太,都表示理解 , 很快下了车 。随后,王先生和驾驶员将老太太扶上公交车 , 紧急送往附近医院 。到达医院后,公交车驾驶员与王先生一起将魏老太送到急诊室,之后驾驶员悄然离开 。医生立即为魏老太做了清创、头部伤口缝合,并做了进一步检查 。医生告诉王先生 , 伤者除头部缝了14针外,右胳膊和左腿骨折了,失血很多,幸亏送得及时,要不然有生命危险 。昨天上午,王先生主动找到魏老太的儿子 , 两人一起来到72路车队,通过车牌号找到了驾驶员杨洋 , 当面向杨洋表示了感谢 。杨洋憨厚地说:“没什么要谢的 , 当时老太太伤成那样 , 当然应该先救人!”对此,魏老太的儿子感动地说:“说实话,一般人看到老太太受伤倒在地上,可能都会有顾虑,怕惹麻烦 , 我也曾经有过这样的想法 。可杨师傅这样热心救人,让我很受感动,我以后遇到这样的事,肯定会站出来的!” 据《扬子晚报》报道,6月11日下午5时多,南京公交83路司机徐连林在停车上下客期间 , 听到两位女乘客交流称,有位老太趴在路边没人扶 。徐连林回头一看,发现一位老太确实在路边爬不起来 。他立刻拉上手刹邀请一位前排乘客一起下车扶老人 。“那位先生起初有些不愿意,但经不住我劝,便和我一起下了车 。”徐连林说,他们合力将老太扶了起来,帮助她坐在路边休息,随后两人上了车 。没想到,老太迅速跑到了公交车前,一屁股坐在地上 。站在公交车前部的乘客将这一幕看得一清二楚,立刻激烈争论起来 。其中一部分乘客很气愤,数落徐连林:“我叫你们别去管这事吧!”“她跌倒是她的事,车没来她就趴在那了,与你一点关系都没有,你们这一扶就全是你们的事了!”“叫你能哎!扶出事了吧!”还有乘客当场对着徐连林怒吼:“我们下班回家还要做饭!你这一多事,耽误我们多少时间!”“现在怎么办?人家赖你,我们跟着遭殃!”路过的市民也围拢过来,可任凭大家如何劝说,老太就是不肯起来 。徐连林坦承,他当时非常后悔自己“多事” 。徐连林报了警 , 乘客有的下车了 , 有的换乘同线路车走了 。徐连林没想到的是 , 有七八位乘客竟然留了下来,他们生怕老太讹上司机,说要一起去派出所作证 。徐连林说:“我车头的监控是坏的,我当时心里紧张得一塌糊涂,看到有这么多乘客愿意留下来帮我作证 , 激动得都忘了说谢谢 。”警察一会儿到了,他们从老太衣袋里找到了一张纸条,通知了老人的家人 。在旁边市民的劝说下,五分钟后,老太勉为其难站了起来 , 不一会儿她老伴也赶到了现场 。大家步行到派出所,警察挨个分开取证做笔录 。徐连林记得,热心乘客中有位六十多岁、带着小孩的老太太全程给自己打气 。还有一位念南京女子中专的女学生是证人中最年轻的,一直默默跟在大家身后 。笔录花了近一小时 , 录完已是晚上七时左右 。徐连林最后一个做笔录 , 走出问询室的时候,七八位乘客走了大半,他没留下他们的联系方式 。徐连林说,起初他觉得很窝囊,后来的改变让他恢复了信心,他觉得只要做好事,还是会有好报,“这个世界上还是好人多!”
南京徐老太事件的事件判决结果出来以后,引发了网友的激烈争论,而其中诸多有关判决中猫腻的传说也在网络上飞快流传 。有人通过网络强大的“人肉搜索引擎”发现徐老太的儿子是南京市公安局八处工作人员 , 赶到现场提供证据的派出所在提供笔录的问题上出尔反尔,关于徐老太是专业碰瓷党的传言等等 , 而在其中网络言论几乎一致向着彭宇 。其中讨论最热烈的就是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给出的判决书关于彭宇撞倒徐老太的认定逻辑 。最高法院在《证据规定》中,对民事案件举证责任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 “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也就是说如果徐老太没有充足的证据证明是彭宇撞倒自己,那么就没有足够的理由来索取赔偿 。
南京老太事件是什么??23日晚上6:30左右,途径花山湾二十三军干休所路口,发现围了一群人,交通堵塞严重 。仔细一打听才明白,小姑娘今年才14岁,就读于市区某中学 , 在上晚自习的路上,发现前面有个骑自行车的老太被一自行车碰了一下跌倒在地,于是停车扶她 。
因为撞人的跑了,结果小姑娘被老太反咬一口,硬说小姑娘撞的 , 她现在一条腿受伤了 。接着就死死的抓着小姑娘的电动车不让她走 。小姑娘碰到这么凶狠的老太,眼含泪水,一点办法都没有 。
警车到后把老太和小姑娘带到一边 , 很多群众都表示为小姑娘做证,纷纷留下电话号码 。警察同志在做了笔录后,对老太说:“小姑娘是做好事 。”于是作出决定,让小姑娘回家,让老太自行回家处理伤情,围观的群众发出了掌声 。

南京徐老太事件的法律解读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此案经历三次庭审 , 原被告均提交了关于本案的证据 。根据民事诉讼法关于“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作为原告的徐寿兰对自己的诉讼请求应当承担完全举证责任,而被告彭宇无需自证清白 。各方观点但纵观本案 , 原告方并没有强有力的直接证据证明自己被彭宇撞伤 。与刑事诉讼的严格证据标准不同,民事诉讼采取的是优势证据原则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张卫平认为,本案仍有可供查明事实的证据 , 法院对事实认定之所以引起争议,与法官未能充分运用证人证言这一证据方法有关 。整个证据体系中,徐寿兰已经占据了证据上的优势,法官完全可以作出对彭宇不利的判决,没有必要通过推理进一步说明 。“谁主张谁举证”并非绝对的举证责任分配规则 。在受害人提供了一系列间接证据证明加害人实施了侵权行为的时候,法院采用“证据推定”原则 进行判断是没有办法的办法 , 是对受害人的一种特殊的保护措施 。根据证据规则,“在法律没有具体规定,依本规定及其他司法解释无法确定举证责任承担时 , 人民 法院可以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综合当事人举证能力等因素确定举证责任的承担”,那么,如果受害人确实难以举证一瞬间加害人的侵权行为之时,法院根 据原告举出的“被告当时在现场”、“陪同原告一起去医院”、“拿钱给原告家属进行治疗”等一系列相关证据,将“没有实施加害行为”的举证责任分配给被告,也是合乎情理的 。在被告无法证明自己未实施加害行为的情形下,法院在判决书中详细说明了证据推定的过程,从而判决被告人按照公平原则承担部分的赔偿责任是合适的 。此案中除了证据举证责任的分配外 , 媒体的片面报道不但影响了公众对事件的判断,也给司法公正审判造成巨大舆论压力 。法律事实不同于客观事实,也不同于新闻事实 。在司法实践中,法官面对媒体和公众的舆论评判,需要始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 , 而不是考虑如何应付媒体和说服公众 。在“彭宇案”的一审判决中 , 法官依据“日常生活经验”和“社会情理”原则进行了分析推论,但经传媒质疑后,法官便回避了原本是正确的诉讼规则 。在有些推理分析偏离了一些人的认识路径而引起舆论质疑后,法官的后续推理便受到了影响 。
南京彭宇案徐老太的儿子潘辉现在怎么样了证词怎么会丢失呢 。警察叔叔在讲故事吧 。谁信呢 。对自己不利的的证词会自动消失

南京徐老太事件的相关评论在这桩事件中,不难看出彭宇并不是第一个或唯一发现老人倒地的人 。彭宇案发生在南京水西门广场的83路车站 , 人来人往,可见,在事情中 , 大多数的目击者都是旁观者,并没有介入救助的过程,这是相似点 。从社会心理学角度分析,这是旁观者效应 。旁观者效应是指目击一起危急事件的旁观者越多,他们之中有人会给予帮助的可能性就越小 。社会心理学家曾假设:当人们认识到别人也目睹了此事时,个人的责任感就减弱了 。为了证实这一假设,一位心理学家设计了一个实验 。被试人单独在一个房间里,通过耳机和话筒与别人联系,它可以听到别人讲话但看不到人 。随后这位心理学家布置了一个癫痫病人发作的情景,在一种实验条件下,每个被试人都以为只有自己一个人知道那里有人犯病了;在另一个实验条件下,被试人能够确信还有别人知道那里有人犯病了 。其结果表明:若被试人认为自己是唯一的知情者,就可能离开自己的房间去尽力帮助病人;而假如他知道别人也知道此事 , 那他帮助病人的可能性就小 。知道发病的人越多,提供帮助的人就越少,此所谓“旁观者效应” 。在彭宇案一审判决结束之时 , 此案唯一的证人陈二春说过这样一句话:“朋友们,以后还有谁敢做好事?”高呼担忧的人不止陈一个 , 还包括好多网友 。2008年2月15日 , 一位92岁的老太太摔倒在南京解放南路人行道上,口吐白沫 , 过往行人无一理睬 。体育舞蹈教练魏永玲从旁路过,只好拉住9名路人见证老人摔倒与她无关 , 然后打电话报警施救 。一家网站关于这条新闻的2837条留言中,大部分意见认可魏永玲的谨慎 。一位网友写道:“这是典型的彭宇案后遗症 。”
南京徐老太事件的社会影响2007年“南京徐老太事件”的宣判曾被媒体评为2007年最具影响力的十大事件之一,而此案中法律与道德的讨论一度成为人们议论的焦点,“见义勇为”“出手相助”曾一度被人们所质疑 。
南京徐老太事件是怎么回事

南京徐老太事件

文章插图

就是当年轰动网络的彭宇案 。经过:2006年11月20日上午,本文主角南京市民徐寿兰女士(即南京徐老太)在某公交车站等车,据其称被正在下车的市民彭宇撞倒,而彭宇则称下车时候见老人摔倒,所以扶至旁边 , 并且在其亲属到来以后一起送该老人到医院,其中还垫付了200元的医药费 。当好心的彭宇离开以后,却被告知要赔偿医药费用 。2007年1月4日,徐老太将彭宇告上了法庭,9月3日,判决的结果是彭宇应该赔偿40%的损失费计45876.36元 。判决结果出来以后,引发了网友的激烈争论,而其中诸多有关判决中猫腻的传说也在网络上飞快流传 。最后双方当事人在二审期间达成了和解协议 , 案件以和解撤诉结案 。和解撤诉之后 , 彭宇也表示 , 在2006年11月发生的意外中,徐寿兰确实与其发生了碰撞 。扩展资料:“彭宇案”的负面效应,是许多当事者始料不及的 。作为政法部门应引以为戒,深刻反思和汲取教训,努力提高司法办案水平,营造良好的社会道德环境 。首先,应高度重视“彭宇案”反映的办案人员的职业素养问题,切实加强政法队伍的职业化建设 。法院调查的原始证据表明,“彭宇案”中原、被告发生相撞的事实是成立的,一审据此判决的结果是适当和正确的 , 二审之前当事人达成庭前和解协议的直接效果也是好的 。但案件审理中出现警方丢失询问笔录等关键证据,一审判决说理、表述不当等问题 。虽然相关人员在事后给予了停职、调离和警告的处分,但加强政法队伍制度建设和思想业务建设仍刻不容缓 。汲取此案的一个深刻教训,就是要注重司法裁判对社会主流道德取向的引导作用,要把正确的价值判断和社会主流价值观有机融入司法裁判全过程 。“彭宇案”在审理期间就出现了偏离事实真相的报道和舆情,但办案单位并没有足够重视并对此进行正确引导 。对判决之后可能出现的舆情也没有充分的预计 , 当此案形成舆论热点后 , 又缺乏积极有效的应对措施,使得相关报道逐步偏离事实真相,最终形成判决结果与公众认知的巨大反差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彭宇案
什么南京徐老太案件2006年11月20日上午 , 南京市民徐寿兰女士在某公交车站等车,据其称被正在下车的市民彭宇撞倒,而彭宇则称下车时候见老人摔倒,所以扶至旁边,并且在其亲属到来以后一起送该老人到医院,其中还垫付了200元的医药费 。当好心的彭宇离开以后,却被告知要赔偿医药费用 。2007年1月4日,徐老太将彭宇告上了法庭,9月3日,判决的结果是彭宇应该赔偿40%的损失费计45876.36元 。判决结果引起极大争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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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结果出来以后,引发了网友的激烈争论 , 而其中诸多有关判决中猫腻的传说也在网络上飞快流传 。有人通过网络强大的“人肉搜索引擎”发现徐老太的儿子是南京市公安局八处工作人员,赶到现场提供证据的派出所在提供笔录的问题上出尔反尔,关于徐老太是专业碰瓷党的传言等等,而在其中网络言论几乎一致向着彭宇 。
其中讨论最热烈的就是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给出的判决书关于彭宇撞倒徐老太的认定逻辑 。最高法院在《证据规定》中,对民事案件举证责任进行了明确的规定,“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也就是说如果徐老太没有充足的证据证明是彭宇撞倒自己 , 那么就没有足够的理由来索取赔偿 。
2007年“南京徐老太事件”的宣判曾被媒体评为2007年最具影响力的十大事件之一,而此案中法律与道德的讨论一度成为人们议论的焦点 , “见义勇为”“出手相助”曾一度被人们所质疑 。

南京徐老太案件的法官是谁?谁判的这么经典?叫王浩,这人注定臭名昭彰 。中国历史上会记下他龌蹉的一笔 。

南京徐老太事件是21世纪后到目前为止中国影响力最大的民间事件同意,事件影响很大,改变了传统道德的发展轨迹,是中国传统文化的劣质发展

南京徐老太事件怎么样了?赔老太4万5 , 不是说吗,问问好人苦不苦,扶个老太4万5

南京徐老太真的死了吗?没死啥时候死?。?/h3>听说死了 。

南京徐老太和那个脑残法官他们现在死了么?报告,已经死了,那个法官他全家摔死没人扶,那个死老太婆儿子被革职,没有人送终了

南京徐老太事件中的法官与徐老太及徐老太的警察儿子现在怎样了都没死

谁能把全国网民诅咒徐老太、南京法院王姓法官早死的消息告诉这两个混蛋!让他们心里不得安宁?两个人都是生不如死,为了区区几万元,把整个中华民族的道义和良知出卖了 。

南京徐老太案中 , 法官依据什么判定彭宇赔偿徐老太?彭宇找不到人证证明他是在徐老太摔倒后才到的现场,而法官又据此推断一个没有利害关系的人是不会主动去帮一个素不相识的人的逻辑来判案的 , 因此此案也开了我国社会道德大退步的一个先河 。

南京徐老太案件给了我们什么启示?我们真正应该如何做?【南京徐老太事件】就是帮助他人最好有证人在边上,善举还是要做的,尽管有些社会败类的存在 , 但不能因为她们的存在使自己也变的麻木不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