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索赔
施工索赔的名词解释?⑴索赔是一种合法的正当权利要求,不是无理争利 。它是依据合同和法律的规定 , 向承担责任方索回不应该由自己承担的损失,这完全是合理合法的 。
⑵索赔是双向的 。合同的双方都可向对方提出索赔要求,被索赔方可以对索赔方提出异议,阻止对方的不合理的索赔要求 。
⑶索赔的依据签订的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索赔成功的主要依据是合同和法律及与此有关的证据 。没有合同和法律依据,没有依据合同和法律提出的各种证据,索赔不能成立 。
⑷施工索赔的目的 。在工程施工中,索赔的目的是补偿索赔方在工期和经济上的损失 。
工程索赔的概述建设工程索赔通常是指在工程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当事人一方因对方不履行或未能正确履行合同或者由于其他非自身因素而受到经济损失或权利损害,通过合同规定的程序向对方提出经济或时间补偿要求的行为 。索赔一词来源于英语“claim”,其原意表示“有权要求”,法律上叫“权利主张”,并没有赔偿的意思 。工程建设索赔通常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
什么是工程索赔工程索赔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 , 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时间补偿的要求 。
<建筑工程合同索赔>,名词解释??名词解释题:建设工程合同索赔
篇一:工程合同管理名词解释习题集三、名词解释(本大题共5题,每小题4分 , 共20分 。)41.分包合同:承包商把从业主处承包的工程任务中的某些分项工作分包给另一承包商,明确分包工程中各自的权利义务的合同 。42.缺陷责任期:一般也叫保修期,指正式签发的移交证书中注明的缺陷责任期开始日期(一般为竣工验收的日期)后一段时期(一般为一年或更长) 。43.联营承包:是指两家或两家以上的承包商(最常见的是设计承包商、设备供应商、工程施工承包商)联合投标,共同承接工程44.工程担保:建设工程合同的当事人双方为了全面履行合同,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定的规定或双方约定,经协商一致而采取的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保护措施 。45.固定单价合同:合同合同单价时固定的,不因物价变动而调整 。承包商承担物价上涨风险 。41.成本加酬金合同:工程最终合同价按承包商实际成本加一定比例酬金计算 。这类合同中 , 业主承担项目实际发生的一切费用,因此也就承担了项目的全部风险 。42.招标:是指招标人(买方)发出招标通知,向特定的投标人(卖方)发出投标邀请的行为 。43.保留金:是按合同约定从承包商应得工程款中相应扣减的一笔金额 , 保留在业主手中 , 作为约束承包商严格履行合同义务的保证措施之一 。
什么是工程索赔?产生的原因是什么?1、发包人违约
包括发包人、监理人及承包人没有履行合同责任,没有正确地行使合同赋予的权力,工程管理失误等 。常常表现为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 。监理人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工作 , 如未能及时发出图纸、指令等也视为发包人违约
2、合同缺陷
如合同条文不全、错误、矛盾、有二义性,设计图纸、技术规范错误等,表现为合同文件规定不严谨甚至矛盾、合同中的遗漏或错误 。在这种情况下,工程师应当给予解释 , 如果这种解释将导致成本增加或工期延长,发包人应当给予补偿
3、合同变更
如双方签订新的变更协议、备忘录、修正案,发包人下达工程变更指令等,表现为设计变更、施工方法变更、追加或者取消某项工作、合同其他规定的变更等 。
4、工程环境变化
工程项目本身和工程环境有许多不确定性,技术环境、经济环境、政治环境、法律环境等的变化都会导致工程的计划实施过程与实际情况不一样,这些因素都会导致施工工期和费用变化,承包商可依据相关合同条款进行索赔 。
5、不可抗力因素
不可抗力可以分为自然事件和社会事件 。不利的物质条件通常是指承包人在施工现场遇到的不可预见的自然物质条件、非自然的物质障碍和污染物,包括自然事件及社会事性 , 如恶劣的气候条件、地震、洪水、战争状态、罢工等 。
6、其他第三方原因
表现为与工程有关的第三方的问题而引起的对本程的不利影响,其他原因引起的索赔 。业主指定的分包商出现工程质量不合格、工程进度延误等违约情况;合同范围内未明确说明,但对施工造成费用和工期增加;施工过程设计有误对设计修改而引起的变更等等 。
工程索赔注意事项工程索赔注意事项一、工程索赔的概念索赔是在工程承包合同履行中,当事人一方由于另一方未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而遭受损失时,向另一方提出赔偿要求的行为 。在工程承包市场上 , 一般称工程承包方提出的索赔为施工索赔,即由于业主或其他方面的原因,致使承包者在项目施工中付出了额外的费用或造成了损失,承包方通过合法途径和程序,通过谈判、诉讼或仲裁,要求业主偿还其在施工中的费用损失的过程 。二、工程索赔的分类1、按照干扰事件分类:①、工期拖延索赔;注:建设单位对施工单位提出的合理工期延长(又对工程有重大影响的)要求的无理拒绝,施工单位应及时复文,重申工期延长的理据 。如工期要求再次被全部否定,则应采取果断措施向建设单位及监理提出因此而停工的通知,并声明由此而引致的一切责任由建设单位负责 。避免整个工程完工后(实际已造成工期违约时)才对导致超期完工原因的责任归属进行争论的被动局面的出现 。②、不可预见的外部障碍或条件索赔;③、工程变更索赔;注:对于一些设计变更及修改较多的工程 , 如果合同中无条款明确对每份变更提交影响工期及增加造价报告的时间限制,施工单位也应定期(每季)对其进行整理、汇总并编制变更、修改工程的预算,及时送出给监理及建设单位予以签认 。这样做好处有二:首先可避免因修改变更过多,到工程完工结算时才对其进行整理,会遭遇收集不齐全的问题,而使施工单位蒙受经济损失;其次是可使施工单位对工程成本支出做到心中有数,
工程索赔的内容有哪些工程索赔内容有哪些?如何索赔?
1、工期延期索赔2、工期加速索赔3、工程变更索赔4、不可预见的外部故障或条件索赔5、不可抗力引起的索赔6、工程终止索赔7、其它索赔 , 如汇率贬值,汇率变化,物价变化,政策法令变化等原因引起的索赔 。|
在工程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一方不能履约或者履约不正确或其它原因给另一方造成损害的情况时有发生,所以理清▲工程索赔内容十分重要 。那么如何进行工程的索赔呢?下面就跟随小编来详细了解一下吧 。▲一、索赔处理的原则:1、必须以合同为依据 。2、及时、合理地处理索赔,以完整、真实的a索赔证据为基础 。3、加强主动控制,减少索赔 。▲二、前提条件1.与合同对照,事件造成了承包人工程项目成本的额外支出,或直接工期损失 。2.造成费用增加或工期损失的原因,按合同约定不属于承包人的行为责任或风险责任 。3.承包人按合同规定的程序和时间提交索赔意向通知和索赔报告 。▲三、索赔条件索赔条件 , 又称干扰事件,是指那些使实际情况与合同规定不符合,最终引起工期和费用变化的各类事件 。通常承包商可以索赔的事件有:1、发包人违反合同给承包人造成时间和费用的损失 。2、因工程变更(含设计变更、发包人提出的工程变更、监理工程师提出的工程变更以及承包人提出并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变更)造成时间和费用的损失 。
工程索赔程序和依据有哪些?关于建筑工程的索赔法律法规有:《民法总则》、《合同法》、《建筑法》等涉及工程索赔的条款 , 建设部发布的建设工程各种示范文本,也可以作为行业惯例,作为工程索赔的法律依据 。
什么是工程索赔?索赔的程序是什么?关于工程索赔程序的话题,当合同当事人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除了要有正当的索赔理由 , 和有效证据外,还必须遵守约定的索赔程序 。以承包商的索赔为例:首先,承包人提出索赔申请 。索赔事件发生28天内,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其次,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8天内,向工程师提出补偿经济损失和(或)延长工期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第三步 , 工程师审核承包人的索赔申请 。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 , 于28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工程师在28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承包人作进一步要求 , 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第四步,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人应当阶段性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 , 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8天内 , 向工程师提供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 。第五步,工程师与承包人谈判达不成共识,工程师有权确定一个他认为合理的单价或价格作为最终的处理意见,然后报送业主并相应通知承包人 。第六步 , 发包人审批工程师的索赔处理证明 。最后一步是:承包人是否接受最终的索赔决定 。当然 , 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 , 或发生错误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 , 发包人也可按上述时限向承包人提出索赔 。
工程索赔的程序都有哪些?关于工程索赔程序的话题,当合同当事人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除了要有正当的索赔理由,和有效证据外,还必须遵守约定的索赔程序 。以承包商的索赔为例:首先,承包人提出索赔申请 。索赔事件发生28天内 , 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其次 , 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8天内 , 向工程师提出补偿经济损失和(或)延长工期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第三步,工程师审核承包人的索赔申请 。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8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工程师在28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承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第四步,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人应当阶段性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8天内 , 向工程师提供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 。第五步 , 工程师与承包人谈判达不成共识,工程师有权确定一个他认为合理的单价或价格作为最终的处理意见,然后报送业主并相应通知承包人 。第六步,发包人审批工程师的索赔处理证明 。最后一步是:承包人是否接受最终的索赔决定 。当然,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发包人也可按上述时限向承包人提出索赔 。
什么是工程索赔?索赔的程序是什么工程索赔通常是指在工程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当事人一方因对方不履行或未能正确履行合同或者由于其他非自身因素而受到经济损失或权利损害,通过合同规定的程序向对方提出经济或时间补偿要求的行为 。索赔的程序是:1当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2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的各项义务或发生我错误以及应由发包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期延(或)承包人不能及时得到合同价款及承包人的其他经济损失,承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索赔:
(1)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8天内,向工程师提出延长工期和(或)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3)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8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4)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8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承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5)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人应当阶段性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8天内,向工程师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 。索赔答复程序与(3)、(4)规定相同 。
36.3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 , 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 , 发包人可按36.2款确定的时限向承包人提出索赔 。
工程施工索赔的程序是什么?关于工程索赔程序的话题,当合同当事人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除了要有正当的索赔理由,和有效证据外,还必须遵守约定的索赔程序 。以承包商的索赔为例:首先,承包人提出索赔申请 。索赔事件发生28天内,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其次,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8天内,向工程师提出补偿经济损失和(或)延长工期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第三步,工程师审核承包人的索赔申请 。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8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工程师在28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承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第四步,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人应当阶段性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 , 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8天内 , 向工程师提供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 。第五步 , 工程师与承包人谈判达不成共识 , 工程师有权确定一个他认为合理的单价或价格作为最终的处理意见,然后报送业主并相应通知承包人 。第六步,发包人审批工程师的索赔处理证明 。最后一步是:承包人是否接受最终的索赔决定 。当然,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发包人也可按上述时限向承包人提出索赔 。
工程索赔程序有哪些?1、什么是工程索赔 , 它有那些特点?
工程索赔通常是指在工程建设实施过程中 , 合同当事人一方对于并非自身过错 , 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或风险的情况造成经济损失或权利损害时,通过一定的合法程序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时间补偿的要求 。
特点:1索赔是双向的,步进承包人可以向发包人索赔,发包人同样也可向承包人索赔;2只有实际发生了经济损失或权利损害,一方才能向另一方索赔;3索赔是一种未经确认的单方行为;4索赔的成败 , 取决于是否获得了对自己有利的证据;4索赔没有固定的模式 , 没有额定的统一标准
2、简述工程索赔的作用和条件?
作用:1保证合同的实施;2落实和调整合同双方的经济责任关系;3维护合同当事人正当权益;4促使工程造价更合理;5有助于合同双方提高管理素质,加强合同管理,维护建设市场正常秩序 。
条件:客观性;合法性;合理性
3、简述工程索赔的分类?
1安索赔的合同依据分类
A合同中明示的索赔b合同中默认的索赔c道义索赔
2按索赔有关当事人分类
A承包人同业主之间的索赔b总承包人和分包商之间的索赔c承包人同供货商之间的索赔d业主与供货商之间的索赔
3按索赔目的分类
A工期索赔b费用索赔
4按索赔的处理方式分类
A单项索赔b总索赔索赔文件:(1
工程索赔程序和依据有哪些?关于建筑工程的索赔法律法规有:《民法总则》、《合同法》、《建筑法》等涉及工程索赔的条款,建设部发布的建设工程各种示范文本,也可以作为行业惯例,作为工程索赔的法律依据 。《民法总则》规定了违约与侵权的原则性规定 。《合同法》不仅有原则性规定,而且《合同法》第十六章建设工程合同,则对违约导致的索赔责任作了详细的规定,如:《合同法》第二百八十三条规定:“发包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要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第二百八十四条规定:“因发包人的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缓建的,发包人应当采取措施弥补或者减少损失,赔偿承包人因此造成的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搬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损失和实际费用” 。综上所述可以看出,工程索赔的法律依据和合同依据 , 都是相当复杂的 。承包商必须要有专人研读合同、管理合同 , 和整理合同条款中的索赔依据,并利用这些依据合法地开展施工索赔,获得该得的利益或减少损失 。
工程索赔程序和依据有哪些?工程索赔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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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工地(地盘)会议记录和有关工程的来往信件,都必须全部保存妥当,直到合同全部履行完毕、所有索赔项目获得解决为止 。2、 各种施工进度表,包括业主代表和分包编制的进度表 。3、 施工备忘录(日记) , 在施工中发生影响工期和索赔有关的事项,都要及时做好记录 。按年月日顺序号存档,以便查找 。4、 做好建筑师和工程师的口头指示记录,及时以书面形式报告建筑师予以承认 。将他们的书面指示按年月日顺序编号存档 。5、 工程照片需有专人管理 , 照片都应标明拍摄的日期,最好购买带有日期的相机 。将照片按工程进度整理编排 。6、 收集记录每天的气象报告和实际气候情况 。7、 整理保存工人和雇员的工资与薪金单据、材料物资购买单据,按年月日编号归档 。8、 完整的工程会计资料,包括工卡,人工分配表、注销工资薪金支票、材料购买定贷单、收讫发票、收款票据、帐目及有关图表、财务信件、经会计师核证的财务决算表等 。9、 所有的合同标书文件、合约图纸、修改增加图纸、计划工程进度表、人工日报表、材料设备进场报表及帐单(工程付款单)等需归类保存入档 。以上九项资料是施工索赔的原始依据,承包商必须重视做好,否则 , 索赔无依据,一切都是空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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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索赔的主要依据是什么?关于建筑工程的索赔法律法规有:《民法总则》、《合同法》、《建筑法》等涉及工程索赔的条款,建设部发布的建设工程各种示范文本,也可以作为行业惯例,作为工程索赔的法律依据 。
简述施工索赔依据有哪些关于建筑工程的索赔法律法规有:《民法总则》、《合同法》、《建筑法》等涉及工程索赔的条款,建设部发布的建设工程各种示范文本 , 也可以作为行业惯例,作为工程索赔的法律依据 。《民法总则》规定了违约与侵权的原则性规定 。《合同法》不仅有原则性规定,而且《合同法》第十六章建设工程合同,则对违约导致的索赔责任作了详细的规定,如:《合同法》第二百八十三条规定:“发包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的 , 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要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第二百八十四条规定:“因发包人的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缓建的,发包人应当采取措施弥补或者减少损失,赔偿承包人因此造成的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搬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损失和实际费用” 。综上所述可以看出,工程索赔的法律依据和合同依据 , 都是相当复杂的 。承包商必须要有专人研读合同、管理合同 , 和整理合同条款中的索赔依据,并利用这些依据合法地开展施工索赔,获得该得的利益或减少损失 。
建设工程索赔的分类和内容分别是什么?1)按索赔当事人分类
●承包人与发包人之间索赔;
●承包人与分包人之间索赔;
●承包人与供贷人之间索赔;
●承包人与保险人之间索赔 。
2)按索赔事件的影响分类
●工期拖延索赔由于发包人未能按合同规定提供施工条件,如未及时交付设计图纸、技术资料、场地、道路等;或非承包人原因发包人指令停止工程实施;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作用等原因,造成工程中断,或工程进度放慢,使工期拖延,承包人对此提出索赔 。
●不可预见的外部障碍或条件索赔如果在施工期间,承包人在现场遇到一个有经验的承包人通常不能预见到的外界障碍或条件,例如地质与预计的(发包人提供的资料)不同,出现未预见到的岩石、淤泥或地下水等 。
●工程变更索赔由于发包人或工程师指令修改设计、增加或减少工程量、增加或删除部分工程、修改实施计划、变更施工次序,造成工期延长和费用损失,承包人对此提出索赔 。
●工程终止索赔由于某种原因 , 如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发包人违约,使工程被迫在竣工前停止实施,并不再继续进行,使承包人蒙受经济损失 , 因此提出索赔 。
●其他索赔如货币贬值、汇率变化,物价和工资上涨、政策法令变化、发包人推迟支付工程款等原因引起的索赔 。
3)按索赔要求分类
●工期索赔即要求发包人延长工期,推迟竣工日期 。
●费用索赔即要求发包人补偿费用损失,调整合同价格 。
4)按索赔所依据的理由分类
●合同内索赔即索赔以合同条文作为依据,发生了合同规定给承包人以补偿的干扰事件 , 承包人根据合同规定提出索赔要求 。这是最常见的索赔 。
合同外索赔指工程过程中发生的干扰事件的性质已经超过合同范围 。在合同中找不出具体的依据,一般必须根据适用于合同关系的法律解决索赔问题 。
●道义索赔指由于承包人失误(如报价失误、环境调查失误等),或发生承包人应负责的风险而造成承包人重大的损失 。
5)按索赔的处理方式分类
●单项索赔单项索赔是针对某一干扰事件提出的 。索赔的处理是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干扰事件发生时,或发生后立即进行 。它由合同管理人员处理,并在合同规定的索赔有效期内向发包人提交索赔意向书和索赔报告 。
●总索赔又叫一揽子索赔或综合索赔 。这是在国际工程中经常采用的索赔处理和解决方法 。一般在工程竣工前,承包人将工程过程中未解决的单项索赔集中起来 , 提出一份总索赔报告 。合同双方在工程交付前或交付后进行最终谈判,以一揽子方案解决索赔问题 。
施工索赔的分类有哪些?【工程索赔】索赔贯穿在整个承包工程工程过程中,可能发生的范围比较广泛,其分类随着角度、方法不同而不同,大致有以下几种:(1)按索赔要求分类 1)工期索赔 。因工程量、设计改变、新增工程项目、发包方迟发指示,不利的自然灾害 , 发包方不应有的干扰等原因,承包方要求延长期限,拖后竣工日期 。 2)费用索赔 。由于施工客观条件改变而增加了承包方的开支或承包方亏损 , 向发包方要求补偿这些额外开支,弥补承包方的经济损失 。(2)按索赔的当事方来分类 1)承包方同发包方之间的索赔 。这类索赔大都是有关工程量计算、变更、工期、质量和价格方面的争议,也有关于其他违约行为、中断或终止合同的损害赔偿等 。 2)总包方同分包方之间的索赔 。其内容与前一种大致相似,但大多数是分包方向总包方索要付款和赔偿,及总包方向分包方罚款或扣留支付款等 。 3)承包方同供应商之间的索赔 。其内容多系商贸方面的争议,例如货品质量不符合技术要求、数量短缺、交贷拖延、运输损坏等 。 4)承包方向保险公司索赔 。承包方受到灾害、事故或其他损害或损失,按保险单向其投保的保险公司索赔 。
(3)按索赔的依据分类 1)合同内的索赔 。索赔涉及的内容可以在合同中找到依据,或者在合同条文中明文规定的索赔项目 。
工程索赔报告的内容应包括哪些一个完整的索赔报告应包括如下内容:总论部分、根据部分(说明具有索赔的权利---索赔能否成立的关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索赔事件的发生情况、已递交的索赔意向通知书、索赔事件的处理过程、索赔要求的合同根据、所附的证据资料)、计算部分、证据部分(索赔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
工程索赔报告的内容应包括哪些索赔报告的组成部分:(1)总论部分 。包括以下具体内容:①序言;②索赔事项概述;③具体索赔要求,工期延长天数或索赔款额;④报告书编写及审核人员 。(2)合同引证部分 。索赔报告关键部分之一,是索赔成立的基础 。一般包括以下内容:①概述索赔事项的处理过程;②发出索赔通知书的时间;③引证索赔要求的合同条款;④指明所附的证据资料 。(3)索赔额计算部分 。索赔报告书的主要部分,也是经济索赔报告的第3部分 。索赔款计算的主要组成部分是:由于索赔事项引起的额外开支的人工费、材料费、设备费、工地管理费、总部管理费、投资利息、税收、利润等等 。(4)工期延长论证部分 。工期索赔报告的第4部分 。在索赔报告中论证工期的方法,主要有:①横道图表法;②关键路线法;③进度评估法等等 。承包商在索赔报告中,应该对工期延长、实际工期、理论工期等进行详细的论述,说明自己要求工期延长(天数)的根据 。(5)证据部分 。通常以索赔报告书附件的形式出现,它包括了该索赔事项所涉及的一切有关证据以及对这些证据的说明 。
工程索赔解释工程索赔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时间补偿的要求 。
索赔是工程承包中经常发生的正常现象 。由于施工现场条件、气候条件的变化 , 施工进度、物价的变化 , 以及合同条款、规范、标准文件和施工图纸的变更、差异、延误等因素的影响,使得工程承包中不可避免地出现索赔 。
索赔目的分类:
1、工期索赔:工期索赔是承包商向业主要求延长施工的时间 , 是原定的工程竣工日期顺延一段合理时间 。
2、经济索赔:经济索赔就是承包商向业主要求补偿不应该由承包商自己承担的经济损失或额外开支,也就是取得合理的经济补偿 。
索赔处理分类:
1、单项索赔:单项索赔就是采取一事一索赔的方式,即在每一件索赔事项发生后,报送索赔通知书 , 编报索赔报告书,要求单项解决支付,不与其他的索赔事项混在一起 。
2、综合索赔:综合索赔又称总索赔,俗称一揽子索赔 。即对整个工程(或某项工程)中所发生的数起索赔事项,综合在一起进行索赔 。也是总成本索赔,它是对整个工程(或某项目工程)的实际总成本与原预算成本之差额提出索赔 。
索赔对象分类:
1、承包人与发包人之间的索赔 。
2、承包人与分包人之间的索赔 。
3、承包人或发包人与供货人之间的索赔 。
4、承包人或发包人与保险人之间的索赔 。
工程索赔程序及具体要求[精品文档]工程索赔程序及具体要求|
一、我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规定的施工索赔程序如下:1)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的28天内 , 向工程师提出补偿经济损失和(或)延长工期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3)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8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4)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8天内未给予答复或未对承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5)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 , 承包人应当阶段性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8天内,向工程师提供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 。二、索赔的起因(1)风险分担不均 。这是工程承包业受“买方市场”现状制约这一客观事实所决定的 。在这种情况下,中标的承包商只有通过施工索赔来适度地减少风险,弥补各种风险引起的损失 。这就是工程索赔中承包商(Constractor)的索赔案数远远超过业主 (Employer)反索赔案数的原因 。(2)施工条件变化 。土建工程施工与地质条件密切相关 , 如地下水、断层、溶洞、地下文物遗址等 。这些施工条件的变化即使是有经验的承包商也无法事前预料 。因此施工条件的异常变化必然会引起施工索赔 。(3)工程变更(Variations) 。承包商施工时完成的工程量超过或少于工程量表(BOQ— Bill of quantities)中所列工程量的一定幅度(15%)以上时 , 或者在施工过程中 , 工程师(Eng
施工索赔的步骤和程序施工索赔步骤和程序:《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有关索赔的程序为:发包人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各种费用、顺延工期、赔偿损失,承包人可以按照以下规定索赔:① 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有关证据;② 索赔事件发生后28(14)天内,向承包人提出索赔意向通知(注意工期索赔的具体天数及其理由(施工关键线路和程序);③ 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8(14)天内,向工程师提出延长工期和(或)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④ 发包人在接到索赔通知后28(14)天内给予批准,或要求承包人进一步补充证据和理由,发包人在28日内未予答复 , 视为批准索赔 。若索赔事件持续发生,施工单位应持续索赔;索赔事件消失后,应综合进行索赔 。扩展资料施工索赔须注意的事项:1、索赔时效 。索赔事件发生后,承包人必须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提出索赔 。2、承包人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程序进行,否则可能会丧失索赔利益的实现 。3、施工索赔实现的关键是承包人提供的证据确实充分 。4、施工索赔是单方主张权利要求,经对方签字确认后即成为工程签证,在双方未能协商一致的情况下,通过诉讼是施工索赔最后的救济手段 。施工索赔的解决方式:可以依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程序,由承包人提出,经双方友好协商、调解解决 。承包人还可以委托长济律师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施工索赔
工程索赔需要什么程序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1999-0201)
36、索赔
36.1当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 。
36.2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的各项义务或发生我错误以及应由发包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期延误和(或)承包人不能及时得到合同价款及承包人的其他经济损失 , 承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索赔:
(1)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8天内,向工程师提出延长工期和(或)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3)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 , 于28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4)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8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承包人作进一步要求 , 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5)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人应当阶段性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8天内,向工程师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 。索赔答复程序与(3)、(4)规定相同 。
36.3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可按36.2款确定的时限向承包人提出索赔 。
建设工程合同索赔的原因有哪些1)设计方面 。在工程施工阶段发生设计与实际间的差异等原因导致的工程项目在工期、人工、材料等方面的索赔 。
2)工程合同方面 。在设计施工过程中双方在签订工程合同时未能充分考虑和明确各种因素对工程建设的影响,致使施工合同在履行中出现这样那样的矛盾,从而引起施工索赔 。
3)意外风险和不可预见因素 。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了如地震、台风、流沙泥、地质断层、天然溶洞、沉陷和不明地下构筑物等引起的施工索赔 。
4)不依法履行施工合同 。承发包双方在履行施工合同的过程中往往因一些意见分歧和经济利益驱动等人为因素,不严格执行合同文件而引起的施工索赔 。
5)工程项目建设承发包管理原因 。当前建筑市场中工程建设项目的承发包包括总包、分包、指定分包、劳务承包、设备材料供应承包等多种方式,使得承发包工作变得复杂和管理难度增大 。当其中任何一个承包合同不能顺利履行或管理不善,都可能会引发其他承包合同在工期、质量、数量和经济等方面的索赔 。
6)价格调控引起的索赔和法规变化引起的索赔 。
工程索赔产生的原因有哪些1、发包人违约
包括发包人、监理人及承包人没有履行合同责任,没有正确地行使合同赋予的权力,工程管理失误等 。常常表现为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 。监理人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工作,如未能及时发出图纸、指令等也视为发包人违约
2、合同缺陷
如合同条文不全、错误、矛盾、有二义性,设计图纸、技术规范错误等,表现为合同文件规定不严谨甚至矛盾、合同中的遗漏或错误 。在这种情况下 , 工程师应当给予解释,如果这种解释将导致成本增加或工期延长 , 发包人应当给予补偿
3、合同变更
如双方签订新的变更协议、备忘录、修正案,发包人下达工程变更指令等,表现为设计变更、施工方法变更、追加或者取消某项工作、合同其他规定的变更等 。
4、工程环境变化
工程项目本身和工程环境有许多不确定性,技术环境、经济环境、政治环境、法律环境等的变化都会导致工程的计划实施过程与实际情况不一样,这些因素都会导致施工工期和费用变化,承包商可依据相关合同条款进行索赔 。
5、不可抗力因素
不可抗力可以分为自然事件和社会事件 。不利的物质条件通常是指承包人在施工现场遇到的不可预见的自然物质条件、非自然的物质障碍和污染物 , 包括自然事件及社会事性,如恶劣的气候条件、地震、洪水、战争状态、罢工等 。
6、其他第三方原因
表现为与工程有关的第三方的问题而引起的对本程的不利影响,其他原因引起的索赔 。业主指定的分包商出现工程质量不合格、工程进度延误等违约情况;合同范围内未明确说明 , 但对施工造成费用和工期增加;施工过程设计有误对设计修改而引起的变更等等 。
什么是工程索赔?产生的原因是什么?1、什么是工程索赔,它有那些特点?
工程索赔通常是指在工程建设实施过程中 , 合同当事人一方对于并非自身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或风险的情况造成经济损失或权利损害时 , 通过一定的合法程序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时间补偿的要求 。
特点:1索赔是双向的,步进承包人可以向发包人索赔,发包人同样也可向承包人索赔;2只有实际发生了经济损失或权利损害,一方才能向另一方索赔;3索赔是一种未经确认的单方行为;4索赔的成败 , 取决于是否获得了对自己有利的证据;4索赔没有固定的模式,没有额定的统一标准
2、简述工程索赔的作用和条件?
作用:1保证合同的实施;2落实和调整合同双方的经济责任关系;3维护合同当事人正当权益;4促使工程造价更合理;5有助于合同双方提高管理素质,加强合同管理,维护建设市场正常秩序 。
条件:客观性;合法性;合理性
3、简述工程索赔的分类?
1安索赔的合同依据分类
A合同中明示的索赔b合同中默认的索赔c道义索赔
2按索赔有关当事人分类
A承包人同业主之间的索赔b总承包人和分包商之间的索赔c承包人同供货商之间的索赔d业主与供货商之间的索赔
3按索赔目的分类
A工期索赔b费用索赔
4按索赔的处理方式分类
A单项索赔b总索赔索赔文件:(1
简述工程索赔产生的原因

文章插图
1、发包人违约 。包括发包人、监理人及承包人没有履行合同责任 , 没有正确地行使合同赋予的权力,工程管理失误等 。常常表现为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 。监理人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工作,如未能及时发出图纸、指令等也视为发包人违约 。2、合同缺陷如合同条文不全、错误、矛盾、有二义性,设计图纸、技术规范错误等 , 表现为合同文件规定不严谨甚至矛盾、合同中的遗漏或错误 。在这种情况下,工程师应当给予解释,如果这种解释将导致成本增加或工期延长 , 发包人应当给予补偿 。3、合同变更如双方签订新的变更协议、备忘录、修正案,发包人下达工程变更指令等,表现为设计变更、施工方法变更、追加或者取消某项工作、合同其他规定的变更等 。4、工程环境变化工程项目本身和工程环境有许多不确定性,技术环境、经济环境、政治环境、法律环境等的变化都会导致工程的计划实施过程与实际情况不一样 , 这些因素都会导致施工工期和费用变化 , 承包商可依据相关合同条款进行索赔 。5、不可抗力因素不可抗力可以分为自然事件和社会事件 。不利的物质条件通常是指承包人在施工现场遇到的不可预见的自然物质条件、非自然的物质障碍和污染物,包括自然事件及社会事性,如恶劣的气候条件、地震、洪水、战争状态、罢工等 。
关于建筑工程的索赔法律法规有哪些?关于建筑工程的索赔法律法规有:《民法总则》、《合同法》、《建筑法》等涉及工程索赔的条款 , 建设部发布的建设工程各种示范文本,也可以作为行业惯例,作为工程索赔的法律依据 。
建筑工程索赔有哪些关于工程索赔程序的话题,当合同当事人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除了要有正当的索赔理由 , 和有效证据外,还必须遵守约定的索赔程序 。以承包商的索赔为例:首先,承包人提出索赔申请 。索赔事件发生28天内,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其次,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8天内,向工程师提出补偿经济损失和(或)延长工期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第三步,工程师审核承包人的索赔申请 。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 , 于28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工程师在28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承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第四步 , 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人应当阶段性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8天内,向工程师提供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 。第五步,工程师与承包人谈判达不成共识,工程师有权确定一个他认为合理的单价或价格作为最终的处理意见,然后报送业主并相应通知承包人 。第六步,发包人审批工程师的索赔处理证明 。最后一步是:承包人是否接受最终的索赔决定 。当然,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 , 或发生错误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 , 发包人也可按上述时限向承包人提出索赔 。
建筑工程索赔程序2006年12月27日~2007年3月1日
因设计变更及砼商拒供砼所引起的工程停工、窝工的索赔文件
索赔
文
件索赔文件目录
一、索赔报告文件
1、关于因设计变更及砼供应商拒供砼产生我施工单位被迫停工和窝工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
2、计算依据及说明
3、停工、窝工统计表
4、变更图纸收图情况
5、费用索赔清单
6、费用索赔清单附件
、人工统计表
a、人工统计名册;
b、永川地区人工费单价;
c、实发管理人员工资表
、机械设备台班费明细表
、周材明细清单和租赁情况汇总表
、塔式起重机租赁合同
、由于设计变更引起的各项返工、人工费及材料费签证
a、模板
b、钢筋
c、消防
d、水电
二、2006年12月27日~2007年的施工日志及备忘录
三、与设计变更、施工停工有关的文件
1、工程技术变更核定(洽商)单及附图2006.12.27业主
2、关于工程变更的有关问题的函2006.12.29工程项目部
3、关于工程变更的有关问题的函的回复2006.12.29业主
4、华创三期工程、工程变更确认书2006.12.30工程项目部
5、关于工程变更的有关问题的函的回复的回复2006.12.29工程项目部
6、27米层元月2日与2006.12.27日所出设计图钢筋对比表工程项目部
7、关于对变更图纸的有关要求2007.01.02工程项目部
8、关于11此致!10
工程索赔的原因有哪些关于建筑工程的索赔法律法规有:《民法总则》、《合同法》、《建筑法》等涉及工程索赔的条款,建设部发布的建设工程各种示范文本,也可以作为行业惯例,作为工程索赔的法律依据 。《民法总则》规定了违约与侵权的原则性规定 。《合同法》不仅有原则性规定,而且《合同法》第十六章建设工程合同,则对违约导致的索赔责任作了详细的规定 , 如:《合同法》第二百八十三条规定:“发包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要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第二百八十四条规定:“因发包人的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缓建的,发包人应当采取措施弥补或者减少损失 , 赔偿承包人因此造成的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搬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损失和实际费用” 。综上所述可以看出,工程索赔的法律依据和合同依据,都是相当复杂的 。承包商必须要有专人研读合同、管理合同,和整理合同条款中的索赔依据 , 并利用这些依据合法地开展施工索赔,获得该得的利益或减少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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