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续签几次可以是无限期合同1、签订固定期限合同,第三次就应该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 。法律规定是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合同后续订合同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 。
2、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 , 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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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展资料解除条件: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也是劳动合同的一种类型,在履行过程中,任何一方由于某种原因希望或已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另一方只要表示同意,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就可以依据本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
当法律规定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出现,或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出现,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就可以依法定条件或约定条件解除 。如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之一出现时,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有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时,劳动者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由此可见 , 无固定期限合同并不是没有终止时间的“铁饭碗”,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劳动者与用人单位都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限期合同和有限期合同的区别?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按《劳动合同法》规定,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在很多方面规定相同:一、解除和终止的条件相同 , 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都可以在法定情形下解除和终止 。二、经济补偿和赔偿的标准相同 , 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按照新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支付或不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都是按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标准进行赔偿 。无限期合同和有限期合同的区别:在固定期限合同下,当用人单位不再想留用某个员工时 , 可以在劳动合同期满时不再续签劳动合同,只是支付经济补偿金就可以了 。但在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下,要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必须要有法定理由,如果有法定理由就只支付经济补偿金就可以了,如果没有法定理由那就要支付赔偿金,即两倍的经济补偿金 。
无固定期限合同是否好?无固定期限合同好 。
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 劳动者可以长期在一个单位或部门工作 。这种合同适用于工作保密性强、技术复杂、工作又需要保持人员稳定的岗位 。这
种合同对于用人单位来说,有利于维护其经济利益 , 减少频繁更换关键岗位的关键人员而带来的损失 。对于劳动者来说,也有利于实现长期稳定职业,钻研业务技术 。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应按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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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足条件:
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
劳动者需要注意,不是工作满10年,而是在“该单位”工作满十年;这里的条件讲的是“司龄”而非“工龄”,对于频繁跳槽的劳动者来说 , 想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很不容易的 。
2、满双十年限
指在初次实行劳动合同或改制签订劳动合同时 , 劳动者已经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将直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3、已签订2次固定期限
一般来说劳动者首次入职,是签订3年的劳动合同,然后到期后续签5年的;当然也有一年一年签订的,也有一来就签5年十年的 。劳动者与该用人单位已经签订过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在第三次续签的时候就可以要求单位与自己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无固定期限合同固定期限合同与无固定期限合同的区别固定期限合同与无固定期限合同的区别主要如下:
1、合同期限;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有明确的约定期限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没有约定期限的 。
2、解除条件: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解除是需要在合同约定期限到期时解除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可以随时约定解除的 。
3、订立条件: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订立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可以达到一定条件自动订立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三条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 , 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以下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二)工作内容;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四)劳动报酬;
(五)劳动纪律;
(六)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当事人可以协商约定其他内容 。
第二十条
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 。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 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
关于新劳动法无固定期限合同按实际情况,只要符合法律规定,即可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另外,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 , 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 , 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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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展资料: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这里所说的无确定终止时间,是指劳动合同没有一个确切的终止时间,劳动合同的期限长短不能确定,但并不是没有终止时间 。
只要没有出现法律规定的条件或者双方约定的条件,双方当事人就要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一旦出现了法律规定的情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同样能够解除 。
由于缺乏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制度的正确认识,不少人认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经签订就不能解除 。因此,很多劳动者把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视为“护身符”,千方百计要与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另一方面,用人单位则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看成了“终身包袱”,想方设法逃避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法律义务 。
【无限期合同_无限期劳动合同辞退的赔偿标准?】优势特征
与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区别
A.劳动合同不约定存续期限,这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区别于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显著特征;
B.除非存在法定或约定合同解除的情形,否则该合同直至劳动者退休才终止.因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具有很强的稳定性 。
该劳动合同可以在劳动者的法定劳动年龄范围内和企业的存在期限内存在,只有符合法律、法规所规定的特殊情况,劳动合同才解除 。需要提及的是,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出现约定解除的情况时 。
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所以在订立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不得将法定的解除条件作为约定的解除事由在劳动合同中加以约定 。这类劳动合同主要适用于专业性或者技术性较强的职务、工种.或者工龄达到一定年限的劳动者 。
优势说明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优势:
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 劳动者可以长期在一个单位或部门工作 。这种合同适用于工作保密性强、技术复杂、工作又需要保持人员稳定的岗位 。
这种合同对于用人单位来说 , 有利于维护其经济利益,减少频繁更换关键岗位的关键人员而带来的损失 。对于劳动者来说,也有利于实现长期稳定职业,钻研业务技术 。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无固定期限合同无固定期限合同员工能否辞退
无限期劳动合同辞退的赔偿标准?已经签订无限期合同被辞退的,属于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金 。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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